“抓贼”有风险,“曝照”需谨慎?
5月14日下午,长沙一家商场内,两名店员发现一件标价3000多元的裙子不见了。他们翻查监控发现,一名蓝衣女子从货架上将衣服塞入自己手提袋中顺走了,前后不过20秒。衣服丢了,按店里的制度,两个店员即便以内部折扣价,每人也得赔1000多元。当晚,疑似员工亲友将视频截图发给当地一名资讯博主,发动网友寻“贼”。
而比起店员的“义愤填膺”,该店店长则格外淡定。一没有报警,二没有通知商场管理方,而是坚持“内部处理”——不排除将开除网上寻“贼”的员工。
新闻一经发布,网友不淡定了:门店衣服丢失,要店员全权买单;店员主动寻“贼”,还面临开除风险……这也太难做了。
至于店员或其亲友曝光女子照片的行为,网上也多有争议,争议焦点在于是否侵害了女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客观说,在法院没有宣判前,我们无权说某人有罪或是“小偷”。公开嫌疑犯头像的做法只适合于通缉犯等特殊情况。在未有定性的情况下,在网上发布照片的确有侵权之嫌。
只不过,法律并非悬空于现实的干瘪条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护问题日渐受到重视,这不啻为文明观念水位的上浮。但这种保护并非“铁板一块”,对事情的判断往往需要一事一议,综合起因、后果等各因素来考察。
具体到这事来说,现有视频很清楚地记录了蓝衣女子“顺走”衣服的过程,因此是该女子侵害行为在先;视频发布的内容客观真实,发文时也没有辱骂之类的过激语言;另外,对于涉嫌盗窃的行为,不仅是侵害店员的权益,也关系到不特定的公共利益。
换个角度,当一个人偷偷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时,除了法律处罚外,被拍摄、曝光以及相伴随的道德指责、名誉扫地,同样是她本该预料到的代价。
但归根结底,这件事之所以让店员陷入或“自认倒霉”或冒“侵权风险”的两难之中,很大原因在于店长处理不当。对于涉嫌盗窃的案件,公民有报警的义务。既想靠罚款来弥补损失,又想内部处理、息事宁人——店长规避正规法律程序,才进一步引发了店员越过法律来“自我申诉”。如今,店长又以此来处罚店员,甚至要开除,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因此,我们理解店员“曝照”背后的无力,但也希望类似事件发生后,涉事人员能够及时报警、依法维权。唯有如此,才能在法律的轨道上解决问题,而避免私力救济引发不可控的连锁反应。试想,倘若因曝照引发了一系列谩骂、人肉等难以控制的后果,各方都因此卷入更多纷扰当中,到时候就不是“一条裙子”这么简单了。(伍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