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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阻挠教师辞职”的未竟之问

来源: 长城网  作者:于平
2019-05-15 17: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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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郴州90后女教师小娟(化名)考上了华南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但其所在学校以及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桂阳县教育局以执教不满五年为由拒绝其辞职。为此,小娟多次去县教育局并拿着自己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希望教育局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教师小娟所要捍卫的,不过是自己正当合法的权利,合同中也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但桂阳县教育局偏偏不认账。直到媒体曝光后,桂阳县教育局才改弦更张,愿意和小娟解除合同。小娟终于讨回她的公道,固然值得庆幸,然而,这个事件似乎不能就此画上句号。

  教育局推翻合同约定,当然有其苦衷。据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桂阳县缺专业老师,为此很多学校还临聘了一些教师来补充师资力量。正因如此,教育局才通过约束老师,来防止人才的流失。

  不过,再堂而皇之的理由,也不是违法滥权的借口。且不说教育局是行政机关,是执法者,理当是守法的表率。教育教育,教书育人,不正其身,何以育人?教育局即便想挽留人才,也必须建立在充分尊重教师权益,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而不可强人所难。

  教育局阻挠教师辞职的事件被曝光后,一些教师纷纷在网上留言中,吐槽被教育部门为难的经历。同样是在桂阳县,此前还曾发生教师在试用期辞职,结果被所要高额违约金的事件,一度在网上引起争议。显然,在一些基层师资缺乏,教育部门为了所谓的教育大局,任意侵犯教师权利,这样的现象并非个别。

  小娟是幸运的,尽管维权的过程令她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但是由于获得了媒体的关注,桂阳县教育局最后不得不向她低头。但这也是让人担心之处,没有媒体的关注,小娟的命运又将会是怎样?让教育局低头的,显然不是小娟的合法权利,而是舆论压力。换而言之,这只能是个案,没有普遍意义,靠这样偶然的个案,靠舆论执法,又怎能保障教师的权益?

  对于小娟的离职,桂阳县教育局乃至当地政府还需要反思的是,老师们为何留不住?根据小娟的说法,当年签合同时,曾就服务年限咨询县教育局,当时有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满足“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等四个条件,即可单方解除合同。因此,参加工作一年多来,除认真教学外,她还利用晚上加班学习,总算考上了梦想的学校。

  类似小娟这样,在基层学校呆不住,想方设法往上走,在现实中并不罕见。这样的现象背后,可能有一些老师个人的原因,但基层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低人一等,恐怕是基层学校难以留人的最关键因素。由此不仅导致基层教师辞职现象愈演愈烈,教师维权事件也同样层出不穷,除了人们熟知的衡阳县千余名教师集体讨薪事件,在2017年,一条“桂阳全体教师维权诉求书”的信息也曾火爆朋友圈。

  “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去想办法改善教师福利待遇,而是通过玩各种小聪明,小伎俩,为难老师离职,不仅涉嫌违法,也恐非长久之计。不彻底解决基层教师权利的弱势,地位的弱势,“小娟们”的困境,恐怕只能是无解之题。

  教师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强调师德,强调奉献当然没有错。但是,更需要明确的是,教师也是普通劳动者,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也应得到尊重和保护。从这意义上说,“教育局阻挠教师辞职”留下的未竟之问,亟需一个解答。(于平)

关键词:解除合同,辞职,硕士研究生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