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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培训中心”“撸串文化研究会”遭取缔,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郭慧岩
2019-04-09 18: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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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东济南打掉了两个“神秘组织”:“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和“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

图片来源:济南市民政局网站

  据悉,二者于2018年3月下旬挂牌,主要作为宣传噱头吸引食客,但该行为触犯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该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同时移除了现场相关标牌。

  不少网友对执法部门此举点赞的同时,也对这样的非法组织表示愤慨,“喝酒也成人才,撸串也成研究会,天大的笑话,早该取缔了!”

微博截图

  以文化之名,行营销之实,这样的非法组织,于法于理于情确都该取缔。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社会团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喝酒是人才、撸串有文化,显然是拿肉麻当有趣、以外表高雅纹饰其内在简陋,引人发笑。类似“团团伙伙”,以社会组织的名义,打着文化的幌子开展营销活动,已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不过,近些年,“文化”确实成了营销领域的“香饽饽”,一些领域一些人觉得如果不跟文化沾点边,都对不起中国这么深厚的文化底蕴。

  出个游戏产品,将鲁迅作品中的一些人物,如孔乙己、阿Q装扮成游侠,闹得不亦乐乎;手游产品拿关羽等历史人物“消解调侃以博眼球”;为宣传景区,拿来纣王、妲己、潘金莲进行推广……

  这些现象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传播文化是假,做营销是真。不惜一切手段打知名度,打着文化的幌子进行低俗营销。

  文化与营销是不是不可以结合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随着技术手段的不断创新、传播方式的不断变换,我国的文化也需要搭上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传播以发扬、传承,但要保持慎重的态度。

  故宫的各种文创产品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故宫文化+时髦产品,传播效果、营销效果显而易见,创造了很大的盈利空间。2017年故宫文创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超过1500家A股上市公司的收入。

  说到底,文化可以与营销相结合,但文化不可以被滥用,不是什么挂上“文化”二字就可以“高枕无忧”大张旗鼓营销了!(郭慧岩)

关键词:喝酒培训中心,撸串文化研究会,营销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