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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刘谦酒壶”,商家的脑袋别“转歪了”

来源: 红网  作者:陈家沛
2019-02-09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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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暂时无法知道刘谦今年春晚上的魔术表演收视率有多高,但是刘谦手中的那把酒壶迅速蹿红了。据媒体报道,魔术结束还没到一个小时,有商家开始打起了“刘谦酒壶”的生意。

  头脑转得特别快,大概是商人的一大要素吧?想想也是,战争中强调先人一步,从而抢占先机,这是赢得战争至关重要的条件。要做到此,肯定需要脑袋转得特别快,至少要比对手快上那么一步;商场如战场,商人的头脑也必须转得飞快,才可能赢得一个又一个别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商机。刘谦的表演刚结束,商家已经“开发出”了“刘谦酒壶”,如果仅仅从“转得快”的角度,不能不佩服商家的脑袋。说实话,在竞争如此剧烈的现代商场,如果没有一颗“转得快”的脑袋,是很难适应竞争的,那样,也许过不了多久,很多老板就已经变成“白板”了。

  报道中某网店的商家打出了“北方魔术,多色酒壶,舞台魔术刘谦春晚魔壶舞台互动表演年会晚会”的招牌,价格开出了3305元。半个小时以后,打着同样幌子的商家,开出的壶价是1650元,便宜了一半。笔者特意查看了一下这个网站,发现“刘谦酒壶”的标价远远不止这两个,从最高的5590元到129.9元不等,可谓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唯一遗憾的是,只有标价129.9元的显示“全网销量117”,其他价位的则没有一个显示了销量,市场对“刘谦酒壶”的评价,看来没有商家期望的那么狂热,也就是说,即便是刘谦的粉丝,也还是比较清醒与理性的。

  笔者更关心的则是,商家的头脑倒是“转得快”,可会不会还“转歪”了?首先,广告中的“刘谦酒壶”跟刘谦春晚上表演用的酒壶,真是“一母所生”,的确具有“魔壶”功能,还是根本就是用来忽悠消费者的噱头?这恐怕就是个经不起追问的问题。如果回答是肯定的,也显然没有说服力,难道刘谦提前告诉过商家?除非刘谦授权商家“独家经销”,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这“刘谦酒壶”跟刘谦在春晚表演用的酒壶完全风马牛不相及,那么商家就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如果产品本身是真的,且所有权属刘谦,那么商家又涉嫌侵权。反正无论真假,商家都“转歪了”。其次,即便产品的身份没有问题,可别忘了,那酒壶就是个“器”,人们所惊叹的是刘谦的表演水平,没有刘谦的那非凡功夫,普通人拿着“刘谦酒壶”就会成为刘谦,就会获得刘谦的表演效果?这不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最后,同样是“刘谦酒壶”,为什么价格却有着天壤之别?而且只有价格最低者才拥有看来还说得过去的销量,这不也是意味深长?

  商家就要赚钱,要赚钱就需要脑袋“转得快”,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脑袋不能“转歪了”。一旦“转歪”,无论是虚假广告也好,侵权也好,还是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暂时可能会赚快钱,但今天的消费者并非个个都是睁眼瞎,职能部门也不总是“吃素的”,今天还没有出事,并不意味着永远不会出事,既然做了,出事是早晚的事。(陈家沛)

关键词:刘谦酒壶,蹿红,售卖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