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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费供教师吃喝沐足?庸俗的家校关系跟尊师重教无关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钟的
2019-01-17 10: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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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网曝“湖南省郴州市二中高569班家委会家长用班费违规宴请六名教师,并赠送红包”。经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调查,569班6名科任教师均参与了家长安排的宴请与沐足活动,并收受了600元/人的红包。

  近年来,与家校关系相关的事件动辄形成热点。有的是家长和教师就双方的权责引发争议,有的是家长对教师教学业务能力产生质疑,也有因为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各种校园问题的情况。而类似于郴州市二中这起家长宴请教师事件,则暴露了家校关系庸俗化、利益化的一面。

  家长宴请教师,在传统文化中似乎无可厚非。在传统文化语境中,家长与教师形成特殊的雇佣关系。教师虽然是被雇佣者,却在学识上掌握主导权,其授课对象又是家长们视为心尖肉的子女。家长不仅要在“公”的层面上为教师教学工作提供报偿,主要是支付相应的学费(束修),还要在“私”的层面上笼络教师,使其产生情感上的责任感。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传统家校(塾)关系充满着浓郁的人身依附色彩。

  然而,在现代语境中,教师和家长的关系发生了本质性的转变。随着现代教育制度的建立,家长和教师特殊的雇佣关系已经终结。教师不仅对家长和学生负责,更要为公共教育事业负责。对于公办学校而言,在编教师受政府雇佣,是国家公职人员。

  以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为例,该政策不仅减轻了家庭教育支出的负担,更以经济手段明确了国家对公共教育事业承担的主体责任。国家对宏观教育事业的发展负责,学校和教师对微观的教学质量负责,受教育者则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享受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

  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就是把家校关系、师生关系从传统模式中解放出来,消除人身依附色彩,是政府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条逻辑链条已经很清楚,因此,家长不必要也不应该向教师提供额外的利益。

  教育事关社会公平。如果助长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庸俗关系,教育的公平秩序就会被颠覆。人非圣贤,只要掺杂进了利益因素,就再也不可能一碗水端平。如果一个家长向教师输送更多的利益,一个家长不向教师输送利益,教师会在教学中偏袒哪家的孩子,结果不言而喻。

  社会受传统文化影响,痛恨权力寻租,却对家校之间的复杂利益关系持暧昧态度。殊不知,在现代教育体系中,教师是政府教育权力的执行者,教师从家长处接受额外的利益,照样也是权力寻租。因此,以各种名目宴请教师,向教师输送各种利益,跟尊师重教的氛围一点关系都没有,更谈不上一点光彩。

  很多家校关系庸俗化的事件被曝光后,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开展处理时,缺乏统一的尺度和严格的标准。比如此次郴州市二中的事件,涉事教师仅被要求退还相关费用,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其中何姓教师的班主任职务被免除。相比党政机关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严格纪律约束,这样的处罚措施依然很轻,对端正教师队伍风气的作用极其有限。

  其实,家校关系的尺度并非很难拿捏,归根结底可以概括为“亲”和“清”两点。现代语境下的尊师重教,体现在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家长和学生尊敬教师的道德义务,这是家校关系“亲”的一面;但是,家长不必对教师负有任何利益上的义务,教师各项待遇保障应由公共事业负责,这同样是家校关系“清”的一面。教师利用教学权获得不正当利益,相当于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寻租,这一点应得到明确。(王钟的)

关键词:班费,教师,家校关系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