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佘骋南在今年1月3日下载了个税App,发现自己比周围人多出了一个“办税权限”,点进去后发现自己是“重庆界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天眼查App,他发现自己还是一家企业的股东、四家企业的监事。(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个税APP上“被法定代表人”不是个例,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觉中“中招”,这种行为不仅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可能损害到当事人的社会信用记录。预防和治理这种现象,一方面需要简化商事登记撤销流程;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工商注册审核和审查。
的确,商事登记撤销却非易事,不仅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还需要承担包括笔迹鉴定等费用。如果这些被注册的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要想撤销需要耗费巨大时间和精力,这显然是“被法定代表人”者无法承受之重。
为何会出现“被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无疑是值得追问的问题。导致“被法定代表人”情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身份信息泄露,被人用于注册公司。比如,这些“被法定代表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身份证曾经丢失过,虽然一些人积极补办了身份证,但是原来的身份证仍然能够在工商部门顺利注册。
二是工商注册审核和审查的缺失。近些年,简政放权,简化程序是很多行政部门服务群众的一种手段,很多部门在为民办事中都积极简化程序,提升办事效率,但是这种简化却很容易导致一些人浑水摸鱼,弄虚作假,“被法定代表人”就是其中的一种。无需本人到场,只需要代办人拿着本人身份证就能成功办理企业的登记注册。这是长期以来,很多地方“简化程序”中的一种体现,也导致一些人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就可以注册公司。
简化程序可以理解,但是也应该保持基本的审查和审核,可是事实上,一些地方工商部门却忽略了这样的审查,只追求简化,却未注重审查,导致了“被法定代表人”现象的出现,一旦企业出现不良行为,这些“被法定代表人”无疑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而这一切,当事人并不知情。
因此,首先要加强对提供信息的审查和审核,比如,可以对提供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查询,提供电话或者网络与身份证所有人进行核实;比如,注册公司时要求提供出身份证所有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避免冒名注册给当事人带来麻烦,侵犯当事人的权益。
其次,亟须建立和简化撤销商事登记流程,积极为维权提供支持。一旦发现冒充别人身份注册行为,工商等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为当事人维权提供支持,甚至可以建立专门的受理和处理机制,简化流程,提供帮助,减轻维权成本和负担,对冒名注册的公司采取措施。比如,注销营业证照,与公司所在地公安、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查处和处理工作,遏制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权利。
“被法定代表人”行为不是简单的侵权问题,还给企业非法生产经营提供可乘之机,因此,应该加强对这种现象的预防和治理,一方面加强注册信息审查,把好源头;另一方面建立商事撤销机制,加强打击和处罚,以此维护工商注册秩序和威严。(曹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