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罚单
面对违停车辆,湖北襄阳一位民警开出一张“温情罚单”。据报道,一名车主因孩子发烧紧急送医,在找不到车位的情况下将车停在路边,留下字条说明情况。民警核实后留了一张空白罚单,写下“警告一次”四个字,没有给予平时常见的罚款或扣分的处罚。
@南方网:湖北襄阳民警开出一张有温度的“空白罚单”,获得了普遍称赞。这充分说明,行政执法人员带着感情去执法,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让群众感受到执法温度,就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高群众满意度。
@北京青年报:违法必究、严格执法当然是对的,但这里的“必究”并不意味着“必罚(款)”。严格执法并不等于一味盲目地从严执法、严格处罚,温情、人性化执法同样也是一种“严格执法”。处罚本身并非执法的根本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正如《行政处罚法》所明确的,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光明网:“温情罚单”可有,“卖急违停”少试。不能说留张字条短暂违停的做法不可有,只是交通管理的前提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纵然有些地方的交警能根据实际情况,适度人性化操作地开出“温情罚单”,违停车主们也必须明白,无论交警最终有没有“卖人情”,都是自己应该面对和承受的结果。否则,倘若“卖急违停”到处复制,且屡试不爽,恐怕连很多车主自己也要大喊“打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