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四川省绵阳一中部分学生反映被学校“强制在食堂消费”一事,绵阳市教体局12月2日上午回应称,学校管理人员在向学生讲到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时“存在言语失当”,由此造成部分学生“误解”。“已对学校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上述回应称,学校正在按要求全力整改。
此前,据学生举报,绵阳一中规定,每个学生每周在学校食堂消费不得低于60元。而校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边否认“强制消费”,一边又称,“一天(消费)10元都不到,怎么生活、学习?学校只是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意思就是说不吃早饭对身体、学习有影响。”
学校否认“强制消费”,其落脚点还是在于一天消费不到10元,达不到营销需求,以及部分学生在无证摊点购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这种“辩解”在一定程度上不无道理,但若学校真心担心学生的营养与成长问题,解决方式怕是打偏了。学校真正负责任的态度,应当表现在对食堂的建设与管理上——努力追求饭菜质量、调整价格并达到学生满意,而不是强制学生去改变。
对此,有学生反映称,学校饭菜难吃且食堂拥挤。市场条件下,一个饭菜难吃的餐馆,用不了多久就可能倒闭;但不少学校的食堂饭菜难吃,却依旧不思改进,主要在于学校食堂在学校管理下的“垄断”地位,学校一纸“禁止外卖进校园”、“学生不得在校外用餐”的规定,就把本校学生这个目标消费群给套牢了。食堂没有失去消费者之忧,会有提高饭菜质量的动力吗?
目前看来,大多数情况下,当食堂不尽如人意时,校方往往不是督促食堂改善经营,而多是挥起权力大棒“管理”学生,这些情况也不免令人质疑,学校管理者与食堂承包者是否存在利益勾连。这些问题的一再存在,导致学校管理者搞不懂竞争手段——改善食堂经营,才能解决学生不愿到食堂就餐的问题。这些,恐怕应该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了。
学校食堂,历来是问题多发的敏感之地。从此前很多媒体曝光、官方调查的情况来看,不管是强制消费还是质次价高,以及贫困地区小学生营养餐缩水等问题,原因大多逃不过一个“利”字。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多重监督机制——学校不能是唯一的监督者,亟需教育主管部门、家长和学生、媒体和社会公众都成为监督主体。(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