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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血铅第一案”告终:底层维权困境有待破解

来源: 光明网  作者:熊志
2018-12-01 10: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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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经过6年的维权长跑后,今年9月12日,“儿童血铅第一案”原被告达成调解,官司正式告终,受害者得到4万~9万元不等的赔偿。原告的代理律师戴仁辉表示,这不是一次“胜诉”,对于当事人来说,拿到赔偿金,只是他们经过6年的维权长跑后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这的确不能算“胜诉”。一方面,相对于血铅对身体造成的不可逆的伤害,以及6年维权长跑的时间和金钱投入而言,4万~9万元的赔偿可谓杯水车薪;另一方面,艰难的维权路途和冗长的拉锯战下,原本53名原告最终走完司法流程的也仅剩下7人。

  对这些受害者而言,法律的天平始终未能朝他们倾斜——尽管涉事的湖南省衡阳美仑颜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排污,是被央视坐实的事实,但要在污染和血铅超标之间,在医学层面建立严谨的因果关系,技术难度实在太大,几乎是作为底层群体的受害者无法完成的任务。

  在国内一些癌症村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环境污染维权的同样难点。没有准确的数据,就无法为污染危害定量,这让主张赔偿变得异常艰难。

  而在《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试行)》中,将血铅中毒的分级,划定在200微克/升的门槛上,未达到中毒标准,就得不到赔偿。这种僵化落后的认定标准,导致受到铅污染、但人体铅水平未达到200微克/升的受害者无法得到任何赔偿,无视了他们所受到的伤害。

  当然作为“儿童血铅第一案”,相对于技术、法律层面所要冲破的障碍,更为致命的是双方的博弈能力从来就不对等。央视最初的调查中,当地镇长不假思索地将血铅超标推给“习惯咬铅笔”。不难看出,出于经济和政绩考量,地方对排污企业的保护主义姿态,它同时解释了为何化工企业公然排污如此久未被处理。

  另一方面,立案时基层法院和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相互推诿,大浦镇政府反复在庭外做着劝说撤诉的工作,则显示出基于维护稳定的需要,地方司法和行政力量极具倾向性的一面。

  在这些阻截的力量之下,53名原告大部分退却,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对那些连文件签字位置都看不懂、不知道签字笔为何物的村民来说,“儿童血铅第一案”所面临的环境维权与方方面面的瓶颈,让死磕到底变成了费力不讨好的事,也让换来的胜诉只是“惨胜”罢了。

  站在社会层面来看,“儿童血铅第一案”的胜诉,将会形成标杆意义。至少在司法诉讼最基础性的立案层面,再也没有了将环境维权推诿塞责的理由,这是值得庆幸的。只是那些受害者,则成为了讲述血铅案引领司法进步的历史背景。

  略带讽刺的是,当7名被告艰难走完司法权流程时,涉事的排污企业,已经从曾经留下污染的土地上搬离,它拿到了2000万元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即将开始新生。比起如此巨额的专项资金来,4万~9万元的人均赔偿额度,看上去更加残酷。至于污染曾经造成的伤害,则不可逆地留在了受害者的身体里。

  胜诉只赢来最不坏的结局,也许这就是“第一案”所要承受的代价。无论如何,司法公正、社会正义的到来,不该让受害者以身心受损为代价。环境污染事件中滞后的标准、扭曲的博弈,所导向的底层维权困境,必须尽快得到强力矫治。(熊志)

关键词:儿童血铅第一案,法治,标杆责任编辑: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