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起,澎湃新闻连续报道了生发“神药”邦瑞特的夸张宣传涉嫌虚假广告一事,并对购销这批生发产品、在全国多家电视媒体投放广告的题桥公司进行了调查。期间,澎湃新闻记者陈兴王接到自称是题桥公司股东华某的电话,华某以说明情况为由与记者见面,在留下一个蓝色双肩包后迅速离开。陈兴王随即将双肩包送至当地纪委监察委、公安部门。后证实,包内装有约30万元现金。目前,企图行贿记者30万元的两人,已经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受审。
此事在舆论场上立即引来热议,这当然与“背包里放30万留在记者房间”这一极具画面感的描述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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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公众愿意为坚持职业操守的新闻记者点赞,并寄予揭露真相的期待。另一方面,网友们也对涉事企业行贿,而且是以如此拙劣的手段行贿表示不齿。一正一反,如此鲜明的对比也给上述新闻增添了不少传奇色彩。
不过,在为记者送上赞誉之余,本人却并未获得多少愉悦感。因为,与其说此事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成绩,倒不如说是记者个人在斗智斗勇后所取得的胜利。
从新闻中看,陈兴王是一位经验丰富、冷静缜密的记者。在与华某的见面和交谈过程中,陈记者全程录音,为日后的调查保留了有力的证据。在华某把装有30万的背包留下后,陈记者也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第一时间向单位汇报并拨打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察委电话,将“可疑”的蓝色双肩包送至该区监察委。
一系列处理得当的决定,使陈记者没有惹上麻烦。试想,如果与华某见面的是一位初出茅庐,空有一腔热血和抱负的年轻记者,事件又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呢?这30万元行贿款,会不会让某位从事新闻监督工作的记者陷入百口莫辩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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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在采访过程中遭遇险境的,不止陈兴王记者一人。就在几天前,《财新周刊》刊发了记者周辰“泉州酒店惊魂记”疑问,讲述了该记者在福建泉州采访碳九泄漏事故时,遭遇当地民警精准“抓嫖”一事。周辰记者和陈兴王一样“死里逃生”,靠的是自己的性别,虽然看似让人哭笑不得,实际却让人为她捏一把汗。如果,周辰记者确实是一位男性,那么,嫖娼一事会不会就此坐实?
从这些记者的遭遇不难看出,目前不少企业和某些有关部门不仅屡屡违规违法,而且在危机公关方面的思路仍然相当陈旧,简直到了让读者怀疑自己是否身在新世纪的地步。
他们的共同套路是妄图诱惑、胁迫记者,封住其口,以此来掩盖眼看就要被曝光的问题。“不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种过时的思维模式如今仍有市场,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我们当然要为那些勇敢追寻真相,维护公众利益的新闻记者竖起大拇指,但他们正常生活、采访的权利本应得到保障。不管是公共机构还是企事业单位,都理应得到公民,包括媒体记者的监督甚至批评,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与批评权。
险象环生、惊心动魄的场面,虽然增加了新闻的可读性,可绝非舆论监督之福。题桥公司的行贿者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我们更希望看到,所有记者的采访和监督都能在安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如此,法治社会的建设才能更进一步。(李勤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