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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框架下讨论家暴,才能不让舆论失焦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林俊鹏
2018-11-21 1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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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演员蒋劲夫的外籍女友中浦悠花,在社交网络上晒出多张受伤照片,指控蒋劲夫“家暴”,引发舆论关注。11月20日上午,长期沉默的蒋劲夫终于发文承认家暴,并表达了对中浦悠花的歉意。

  面对蒋劲夫的道歉,不乏有人因其“敢作敢当”表达支持,同时,也有许多八卦账号,以及蒋劲夫的朋友为他的家暴行为寻找“理由”。然而,面对这样一起典型的家暴事件,任何事都无法改变其本身的恶劣性质,任何理由都无法让这种行为得到理解与原谅。

  在谈论家暴事件时,我们应该有一种文明的共识:不论遭到家暴的一方做了什么,施暴者的行为都应该被谴责。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千万般理由,都无法为家暴洗白,这种做法不仅不道德,更是涉嫌违法的严重恶行。

  纵观以往多起引起社会关注的家暴事件,虽然社会各界都会谴责家暴者,但是,有很多人都觉得,家暴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家暴者的错误也仅仅是“不道德”。在这种视角下,很多人都热衷于讨论当事人是否值得“被原谅”,而忽视了家暴行为的违法本质。只用道德角度去探讨家暴,会让人们大大低估家暴问题的严重性,进而形成对家暴的纵容。

  如果仅从情感、道德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家暴的受害者确实有可能念及旧情,选择“原谅”。事实上,家暴就和任何其它违法犯罪一样,是不能仅仅因为当事人心软,就被轻易“原谅”的。家庭暴力伤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理应被放到法律框架下进行讨论,并受到应有的惩罚。

  由于中浦悠花是日本人,本案有可能会在日本进行处理。我们也不妨看看日本法律是如何看待家暴的。日本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属于故意伤害罪,施暴者将被处以最低10万日元、最高50万日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监禁和强制劳动等事项。另外,日本还有保护受害人的《配偶间暴力防止法》,其保护对象包括了有同居事实的情侣:该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发布对受害者的“保护命令”,违反保护命令可以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约5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而在我国,也有反家庭暴力法,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曾在该法施行前表示:有同居关系的人等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适用本法。

  厘清与家暴相关的法律概念,能够增强受害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在被侵害后毫不犹豫地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也能促进社会共识的形成。但今天的舆论场上,在法律框架下讨论蒋劲夫家暴问题的人,还是太少了。许多网友都沉溺于八卦讨论之中,甚至对家暴受害者泼脏水——这样的讨论,无疑是低质量的讨论,只会留下一地鸡毛,而对公共利益毫无助益。在谈论家暴时,我们不能被任何人在公共场合下的“人设”所左右,即使外表正直的人,也可能成为施暴者。(林俊鹏)

关键词:蒋劲夫,家暴,法律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