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警犬被盗”案
10月30日,金华市公安局回应了近日被社会各界关注的“警犬被盗”事件。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管理职责,违反《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金东区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事情起因于浙江金华市的应女士夫妇自称收养了一条在该市多湖派出所附近的垃圾堆里觅食、没有身份信息的德国牧羊犬,后因该犬系警犬,他们被警方刑事立案,目前均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中国青年报:对于应女士所受刑事立案调查,应尽早给社会和公众呈现公正合理的结论。而在应女士“盗窃”1个月之前的丁氏父子盗窃警犬一案,恐也应当出于司法公正,给予更审慎的处理。
@南方网: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复杂证词,还需要当地警方上级管理部门不偏不倚,及时调查,凭借充分的事实依据及法律法理,追究相关各方的责任,以正视听,以法服人,切莫让莫衷一是的“警犬被盗”案损害法治威严,降低公信力。
@长城网:金华“警犬被盗”案,不是“刑侦支队已介入该案进行全面核查”——警方自查自纠即可了结的事。对职务犯罪负有管辖权的当地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也有必要同步跟进,介入其中,彻查清楚。惟其如此,才能就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究竟有无“钓鱼执法”,是否涉嫌徇私枉法,给公众一个清楚明确的答案,以澄清解惑,驱散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