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着力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督查检查考核是推进工作、狠抓落实、检验成效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加强,充分发挥了激励鞭策的指挥棒作用,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着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地方和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据报道,某地有的县一年接受300多次督查检查,有企业迎检一年要写上千份材料,许多基层干部加班加点忙于填写各类台账资料。“督查”泛滥,过于强调凡事皆留痕迹的“痕迹主义”盛行,加重了基层负担,造成了权力及制度资源空转空耗。
把“督查”这个重要权力事项也装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此次中办出台相关措施的重要目的之一。有些地方或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看似认真负责,实际是在层层向下转移责任、规避风险,工作部署粗放、活动设计简单、任务安排不周密不严谨不切合实际,全靠“督”“查”“考”来逼着基层穷尽办法完成。在有些地方,甚至今天刚布置工作,明天就派出各类名目的督查组、考核组,催要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这只能助长纸上经验、数字政绩等造假之风。
鉴于此,中办《通知》要求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地方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不能兴师动众,影响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权力必受约束,“督查”不可任性,此次中央为督查检查考核立规矩,明确规定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总量频次等,必将有效杜绝随意“督”、任性“查”等行为。
一分布置,九分落实,各项工作都要不折不扣抓落实。抓落实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本身也体现着质量的高低、能力的高下、作风的优劣、工作的虚实。为“督查”瘦身不单单是减肥更在于健体,使“督查”更好地回归本原,在抓落实中起到最大正向作用。中办《通知》专门强调,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大幅度压缩数量,这充分体现了对基层单位正常运转、高效运转的“免打扰”和少打扰,对群众生产生活的细心呵护。而且一刀砍下半数以上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将倒逼有关方面更加审慎地安排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从源头上提高督查检查考核质量。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权力高效率运行、工作高质量推进,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要用好督查检查考核这个法宝和利器。让权力和服务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有利于保证各级干部排除干扰提高行政效率效能,有更多时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有更多精力思考地方发展大计,精准对接群众多层次需求,真正围绕老百姓生物钟运转,把涉及民生利益的各项工作构思好谋划好落实好。(张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