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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为留人”,岂止是荒唐

来源: 红网  作者:尚凡
2018-10-01 11: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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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王女士给华商报打热线,称其父在西安一农产品采购中心做保洁,工资被雅洁丽保洁公司拖欠,而该公司则称是“为留人”(9月29日华商网)

  工资是劳动者之报酬也,也是众多普通劳动者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按时领取工资是劳动者起码的权益,理当予以保证;从事保洁者,工作辛苦不说,工资本来就不高,家境不富,一旦被拖欠,让其正常生活陷入困境之中。

  市场经济,人之流动受经济利益支配,从事保洁工作,起早贪黑,收入也不过一二千元;面对城市生活中日益高涨的物价,生存是何等艰难;稍有门路,理应可能“另攀高枝”,故此公司保洁队伍不稳,也不难理解。

  为稳定队伍,此公司也许出于无奈,才想出了如此招数:拖欠工资;从表面看来,此招还很奏效,因从事保洁者,大多年龄较大,又无一技之长,本来选择的门道就不多;加之,担心离职后,被拖欠的工资,付之东流水,为了得到应得之工资,往往会选择留下来,等待时机,再图新打算。

  不过,此招虽奏效,却违背了“保洁者”意愿,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不利于“真正留人”,也有着违法之嫌,此乃损招也;从事保洁工作,同样是劳动者,其按时足额获取报酬之权利,理当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理应及时叫停。

  公司的发展,需要有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想留住员工,无可厚非,却不应以损伤员工利益为代价,拖欠其工资;不该违背员工之本来意愿,搞变相“强迫留人”,更不该违背有关法律精神,触击相关法律底线。

  当前,受就业观念与劳动力相对短缺之共同影响,留住员工是众多企业均难以回避的话题,然要想稳定队伍,方法并不止此法,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定时为其涨工资,以待遇留人;也可多给员工关爱,以情感留人等。

  而这种以“拖欠工资留人”的方式,虽能一时奏效,却难以长久,最终不但不会“留住人”,还会让更多从业者,心生怨恨,从而选择离开;再者,在法治社会,此非法之举,员工一旦选择维权,其公司也将付出应有代价。

  靠“拖欠工资”来实现“留人”,冷静思之,不过是“用纸包火”,饮鸠止渴,自已挖坑让自已跳,终归会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害人终害已,实在是自编自演了一场自欺欺人之荒唐闹剧,让人贻笑大方。

  此招虽是荒唐至极,却也警示社会。作为企业无论大小,均当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经营,依法“留住员工”,切莫为所欲为、想当然;同时,也需深入推进全民法治教育,引领广大劳动者,依法自觉维权,切莫对“公司”侵权行为,听之任之。

  文/尚凡

关键词:工资,拖欠责任编辑:宋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