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科研是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发现规律性、创立理论的创造性认识活动。令人痛心的是,中小学教科研(主要是课题)却充斥着虚假之风。除了被人诟病已久的临时抱佛脚式“写”课题,校长(书记)不动笔却成“第一作者”,也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诚如《教科研成果署名的那些潜规则》(《中国青年报》8月20日)一文作者所质疑的:没有具体研究,没有花费精力,因为有权,就可以署第一作者之名,就可以把人家的研究成果占为己有,这算不算剽窃呢?谁来治理这种现象呢?
校长不动笔却成“第一作者”,除了会削弱校长的科研意识和能力,不利于校长的专业发展之外,还会严重败坏教科研风气。“上梁不正下梁歪”,校长不动笔却“著作等身”,广大一线教师们心中会如何想?虽然不可能要求每个校长都是教育家,但校长必须具有一定的教育情怀。如果连基本的求真求实都做不到,又谈何以身示范、教书育人呢?
破解教科研成果署名的潜规则,有两招可以一试。
一是釜底抽薪。校长们之所以热衷于申报课题,是因为课题在评职称等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换言之,只要在职称评审等方面适当淡化对课题的要求,降低课题的功利性,校长们自然就会失去对课题的“热情”,也就不会太在意什么“第一作者”的名分。当下中小学的很多课题,不仅没有什么科研价值,反而是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基础教育阶段,老老实实地上好课,做好一些基础性管理工作,才是根本。正是看到基础教育阶段课题泛滥之弊病,相关部门在职称评审等方面已经出台了淡化教科研要求的政策。随着政策的推进和完善,必能发挥釜底抽薪的效果。
二是验明正身。淡化对包括课题在内的教科研要求,并不代表不要教科研,而是引导教师们真正凭借兴趣进行教科研。然而,摒除功利心搞教科研,毕竟是一种理想状态,并不能完全杜绝校长成“第一作者”的可能性。如果校长真心投入研究,自然无可厚非;反之,必须有相应机制进行防范,而设立“第一作者”现场答辩(聘请异地专家评审)的规则或许不失为首选之策。“第一作者”如果不是亲力亲为,那就极易露馅,校长们还有必要以身险吗?(胡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