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酒茅台”商标奔波17年,茅台集团近日因该商标申请被拒而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个第三方,涉及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最新消息,8月13日22时,茅台放弃“国酒”,撤回诉讼,并向国酒商标委道歉。(8月14日《新京报》)
茅台申请“国酒”被驳回,进而怒告“国评委”,笔者觉得茅台这样的做法有点过分。不过,最新的消息是,8月13日22时,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如果民间自发地搞一次“国酒”评选,那么,茅台会以绝对的优势荣登宝座,在商务、政务活动中,上镜率也首屈一指,可以说,茅台的知名度、美誉度,那是杠杠滴。所以,在很多人眼里,茅台酒就是国酒,也唯有茅台,才配得上大国大牌的恢宏大气;唯有茅台,才配得上国酒该有的文化积淀、精神与气质。
有谁不服气?可以拿一组数据对比:2017年,中国高端白酒市场份额800亿,而茅台销售额是524亿,以65%的占比雄踞高端白酒第一把交椅;而今年上半年,茅台已实现营收333.97亿元,同比增长38.06%,实现净利润157.64亿元,同比增长40.12%,平均每天净赚达到8709.4万元。再者,茅台集团9900亿元人民币的总市值,成为世界最大奢侈品公司。
茅台死磕“国酒”商标,我们理解,这是想霸占官方认可,以更加鲜明的优势,独揽国酒商标资源。假如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批准了茅台的“国酒”商标,那么,必定损害其他白酒企业的合法权益,因为这样做不利于同行业的公平竞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秩序。虽然茅台没有获得国酒的商标批准,但他们一直用国酒的身份进行品牌定位和广告宣传,这实际上就已经造成了“国酒”概念的混乱,属于不当行为。
国家严格管控商标注册,无论哪一个行业的哪家企业,都不宜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这当然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机制。“国酒”的寓意已经非常明朗,它就是代表了中国的第一白酒,所以,“商评委”应当依据法规,驳回茅台的商标注册申请。若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成功,则暗示消费者,茅台得到了官方认可,茅台由市场品牌变成某种官方性质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挤压性、排他性和凌驾性。
“商评委”出于公平、公正和严谨,拒绝了茅台的商标申请,这绝对是正确的,我们理解、支持,并给以赞赏。事实上,茅台的“高富帅”无酒能比,没有必要死磕“国酒”商标,更不应在申请被“国评委”否决后,一气之下把“国评委”和表示反对的31家白酒企业、机构起诉。金杯银杯不如市场口碑,茅台应当在提升品质上下功夫,死磕“国酒”商标,失败了还告“商评委”和反对的同行,这种小肚鸡肠的气度,与“国酒”的声誉相去甚远。
作为喝不起茅台酒的消费者,我还有一个理由赞成“国评委”的做法,如果真的批准了“国酒茅台”商标,茅台酒想必会借势涨价,比奢侈品更奢侈,那么,普通老百姓喝得起茅台的日子更加遥远。
原本想说:茅台告“国评委”,别把你的恢宏大气弄醉了!现在他们撤诉并向“国评委”道歉,这一次总算做对了。(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