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部社科司将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的有关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据悉,此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3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要求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申请结项,并提交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否则将面临被撤销的惩戒,而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通知最后附上了符合上述情况的所有课题一览表,一共1453项。
不是学术圈的人,很难一下子了解1453项逾期是什么概念。但如果告诉大家另一个数字,即根据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的总数是3240项,稍加计算,就可以得出这逾期的1453项课题,占据了当年中标的课题的将近一半。
而所谓逾期的涵义,按《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三年,按公示时间算起,这些课题已经逾期两年多。目前的情况,这些逾期的学者们,需要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半月内,突击完成结项工作。
圈外人看起来触目惊心,但这样的一条新闻,却并未在学术圈内引发多大的震动。原因何在?看多了,也就见怪不怪。现在的高校教师,谁没有一两个逾期的课题呢?别说逾期,就是最后黄了的也屡见不鲜。两个半月的短时间内要结题这么多项研究,其对于质量的要求自然是往边上放一放了的心态。但是这样的研究成果,有多少称得上不是为“学术泡沫”加点料,又有多少是不被诟病为粗制滥造的呢?
逾期超两年多,接近原定期限的两倍时间,这当然是学者们的问题。但是学者们也很有苦衷。拿课题和发论文一样,都是有门道的。掌握了门道,课题就常常不是一个了,很多学者身上背着大大小小多个课题,纵向的、横向的,国家的、部委的、省市区甚至本单位的,主持的、参与的。教授们多忙啊,教学、参会、讲座,有些还得做行政工作,拉来课题都是指望着学生做。“青椒们”指望靠课题评职称,评各种人才,课题自然也是越多越好。申报的时候,跑、要、抢、争,拿到了就达成目的,结果如何、质量如何,那就任由东西南北风了。再加上很多课题经费管理僵化,钱不好用,造成大家的积极性不高,对于课题取其“名”弃其“利”的情况也很常见。
学识渊博、为人师表的学者们,在课堂上多数严守时间观念,却在课题执行中大面积逾期,不得不说是课题管理体制机制存在问题。首先,将课题和职称挂钩,将课题和人才评定挂钩,比如评教授、副教授至少需要几个课题,评青年长江学者至少需要重大攻关课题等等,这些规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中国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其实是值得商榷的。其次,课题管理办法尚须与时俱进和进一步细化、人性化。事实上,目前使用的《项目管理办法》仍然是2006年制定的,当时为了管理方便,对于项目的时间一刀切,其弊病已经连续多年呈现。而且对于惩戒描述极为简略,3年不让报课题对于学界大佬们来说毫无压力,追回款项基本上也很难有实操效果。此外还有课题评价等诸多问题,总之对于课题的管理,十多年之后的今天,亟需更细化更人性化的细则。
课题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是加强学术合力的有效形式;课题所附带的经费和权力支持,是推动学术拓展的重要推力。但是课题本身不等于学术。尤其是在人文研究领域,中国学者更有自己独立研究的传统,课题如何促进研究,而不是扰乱研究,从而“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从近半逾期的2013年教育部课题来看,的确到了该系统反思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