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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惩腐“打伞”扫黑除恶,提升群众获得感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郭慧岩
2018-07-10 17: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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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近日,在全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梁惠玲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河北省提出的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措施,正是对党中央部署要求的落实,同时也表明了我省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将扫黑除恶与“拍蝇”结合起来,是现实的需要,可以说两者很多时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近几年打黑除恶斗争的实践告诉我们,许多黑恶势力组织之所以能够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最主要在于黑恶势力组织背后隐藏的“保护伞”,且有些“保护伞”甚至直接参与其中。

  据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委4月3日通报,唐山市滦南县水产局渔政监督管理站原站长周海龙、张宏哲在先后担任滦南县水产局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期间,超越职权,违反规定放纵杨国全黑恶势力团伙成员非法捕捞,为其提供“保护伞”,造成国家海洋渔业资源重大损失。周、张二人已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衡水市景县青兰乡前塘坡村村委会原主任郑立新组织并参与涉恶团伙的问题。在修建“故城支线”高速公路期间,郑立新组织他人以轿车拦道的方式阻止拉土车通过,敲诈勒索施工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郑立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事实证明,“保护伞”不挖出来,黑恶势力除不了。要除恶务尽,斩草除根,就必然要下大决心、用大力气,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犯罪公职人员坚决查办,以儆效尤。

  要将“决心”变成现实,就需要通过一系列强硬措施来下大力气。聚焦重点案件,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彻查背后的“保护伞”,严查失职渎职行为。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衔接紧密、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问责追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另外,打黑除恶要取得更大成效,离不开群众的支持。这就要畅通常态化的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共同构建良性的政治生态,以此彻底消弭此类黑恶现象。

  其实,早在6月21日,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成立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中心,该中心设置了3部专门举报电话、专门电子邮箱、专门邮政信箱,这恰恰是依靠“群众力量”的证明,相信只要能够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群众也会认真参与其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大的保护伞也大不过法律。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让我们也看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决心。我们也相信,在他们的坚决努力下,扫黑除恶行动定能够事半功倍,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郭慧岩)

关键词:河北,扫黑除恶,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