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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怒摔手机的大妈,法律该怎么办?

来源: 红网  作者:叶建明
2018-06-24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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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宁波一女子路途中丢失手机,拾到手机者要求2000元报酬方可归还,因报酬数额分歧两人协商未果,见失主报警,拾到者直接将手机摔碎。(6月23日澎湃新闻)

  相信许多网友看了新闻中的视频都会唏嘘不已。就犹如“欠债的是爷讨债的是孙”这种颠倒三观的社会现象一样,捡到手机的人索要高额回报显得是那么理直气壮,振振有词。而失主想要回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却不得不好话说尽,近乎苦苦哀求。

  其实,失主态度不可谓不好。又是好话说尽,又说特地买了一筐杨梅,又是答应给500块钱报酬。按理说,拾到者也就赶快还了人家吧。失主态度那么好,也愿意给一定的报酬,如果还继续坚持得不到想要的高额报酬就不还,显然就是讹诈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捡到东西后,拾到者有归还的义务,拒不归还,则可能涉嫌非法侵占。当然,拾到者也有请求报酬的权利,但这必须建立在协商与失主自愿给予的基础上,且不能索取过高报酬,不能强行索取。一部用了比较久的手机,敢强行索要2000元,不是借机讹诈是什么?

  更为恶劣的是,讹诈不成,还“恨从胆边生”,报复性地把手机摔了,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把道德与法律视为无物。道德难以约束这样的人也就罢了,如果法律也不好好管管这样的人,那么其带来恶劣的示范效应,就可能会让更多的人有模学样,让更多的人的道德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从而影响到社会正常秩序的运行。

  据新闻报道,拾到手机的人是位大妈,即中老年妇女。而说到中老年人犯错出事,社会也存在过度宽容迁就的现象。如去年有老人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这样严重的事情,竟然没受到任何处罚,连经济处罚都没有。如前不久广西南宁七八位老人不听劝阻组团闯红灯,不仅享受到了交警无奈下的“护送”,事后也没有得到任何处罚。事实上,很多涉及中老年人的事件,不是因为坏人在变老,而是社会的过度宽容造成了他们“法不责老”的错觉,让他们觉得犯了错也会没事。因此,希望对这个蛮横霸道、行为恶劣的大妈,不要因为年龄大就过度宽容迁就,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该让她怎么赔就让她怎么陪。总之,别让过度的宽容迁就损害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叶建明)

关键词:捡东西,归还,报酬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