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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酒驾,每一个驾驶人都有责任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蔡洪坡
2018-06-08 16: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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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晚间唐山路北区发生一起酒后驾车撞人案件。酒驾司机撞人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撞到多人,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目前,酒驾司机刘某某(男,50岁)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月7日长城网)

  这是一起惨烈的事故。4个鲜活的无辜的生命瞬间躺在了车轮下。据媒体披露,事故发生地点煤医道是当地一个有名的小吃街。平日里,很热闹。庆幸的是,因事发当晚下雨,因此街上人并不多——饶是如此,事故已经足够惨烈。

  事故发生后,网友们群情激愤,大肆讨伐酒驾者。可以预料到,这个酒驾逃逸者势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痛心之余,这起事故以如此惨重的代价再次向社会敲响了警钟。酒驾猛于虎!酒驾治理任重道远!

  治理酒驾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一项棘手的难题。近年来,各地均下了大力气治理酒驾,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驾驶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治理酒驾的雷霆手段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酒驾数量大幅度减少,可以说,酒驾治理成效非常明显。

  与此同时,各地还在持续加大酒驾治理力度,将酒驾治理工作推向纵深。例如,在河北,除了开展统一集中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外,针对当前酒驾、醉驾由城市区向外蔓延的趋势,交管部门将城乡结合部、农村列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调整警力。

  然而,酒驾就像打不死的小强,时不时地冒出来,刺激一下我们的神经。

  山西交警部门在一份“浅议有效治理‘酒驾顽疾’的分析与对策”中指出,酒驾顽症难以治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曲解传统酒文化。现代社会,喝酒还被衍生出了许多“新意”,酒成为结交朋友、求人办事、洽谈生意、亲朋聚会的一种“有效载体”,加之许多人因“碍面子,够朋友”等因素而推杯换盏。一些人本来开着车,但经不住三劝五敬,往往以不喝不够意思、没办法不喝、身不由己等理由,为自己的酒驾违法行为寻找借口。二是侥幸心理作祟。认为不会查到自己。三是特权思想壮胆。一些自恃“有权有势”的人,倚仗个人或单位有权或手中有钱,及有盘根错节的“关系”,不把法律当回事,总认为自己能把事情摆平,于是便满不在乎地酒后驾车。四是法规意识差。不少驾驶人没有充分认识到拒绝酒驾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一些人好像是因为交警查才不敢酒驾,没有真正从心灵深处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

  从目前警方和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这起事故中的酒驾者刘某某属于哪一种情况,为何会酒驾,我们还不得而知。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从这起惨痛的事故中,我们应该汲取教训。治理酒驾需要交警部门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来形成震慑,做保障。但同时也要看到,不能仅依靠交警部门单打独斗,作为社会中的一个个体,谁都不能置身事外,都应该履责,因为谁都不能保证哪一天会有不幸的“靴子”砸到自己头上。(蔡洪坡)

关键词:酒驾,驾驶人,责任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