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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公开转让公租房?期待给民众一个交代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印荣生
2018-05-14 15: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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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网络上出现个别保障对象公开转让公租房等问题的传闻,陕西靖边官方5月12日就此发布落款署名为“靖边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情况说明称,近日,网络反映靖边县个别保障对象公开转让公租房等问题。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工作组,对网络反映情况展开调查。(5月13日澎湃新闻)

  与某些政府危机公关一样,陕西靖边县的回应中,也使用了一个现在进行时语态——“正在调查”。鉴于此前“正在调查”成“烂尾”者不少的现实,我们希望靖边以负责任的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舆论关切。不过,调查需要时间,追责当以事实为根据,公众还需耐心等待。

  事件在查,讨论继续。长期以来,由于收入统计手段不完善,以及保障房分配制度本身存在漏洞,保障房被人钻空子的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此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南京、武汉、九江等地房管部门、保障房小区住户采访时就了解到,保障房出租现象普遍,有的申请到保障房的业主有的开着宝马、奥迪等豪车出入小区,有的业主在拿到保障房钥匙的当天就把房子租出去了。

  更有甚者,去年,江苏灌云县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副主任周珅辉,用保障房作为诱饵,骗取群众的钱财,群众反映其涉嫌“一房多卖”,当地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周珅辉立案侦查。这里的保障房,俨然成了某些腐败官员的“唐僧肉”,严重扭曲了保障房“保障性”的功能取向。

  作为一项重大惠民举措,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其最大特点,是定向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售价或租金(廉租)标准给予限定,是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其申请也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如果“保障房被公开转让”被查实,则说明保障对象当初根本不具备申请的条件。情况可能有几种:一是前置的收入统计不准,让不具备条件者钻了空子。二是存在权力自肥的因素,比如,工作人员与申请人里应外合,做低收入,套取房源。若是前者,则需通过完善统计手段等措施,堵塞制度漏洞;而若是后者,则可能存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权力寻租等行为,则须依纪依法严肃究责。

  让中低收入群众“居者有其屋”,保障房的路上,必须洒满阳光。事实一再证明,权力无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就必然导致滥用权力,滋生腐败。当下,保障房变身“唐僧肉”的案例,时有耳闻。而几乎每一起案例的背后,都有公权力的张牙舞爪。

  保障房被公开转让,是又一个恶例,是对国家善政良策的“灼伤”,也必然伤及民心和政府公信力,比之一般贪污受贿,社会影响更坏,更当以不护短、“零容忍”的态度,调查不能点到为止,特别是,分配环节有无渎职和腐败,当一查到底。

  当下,廉价的保障房,仍是稀缺资源,严防权力借此寻租和“渔利”,既要把保障房晒到“阳光下”,让分配过程更好地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力求对保障对象精确甄别;更要对该领域任何一起违法犯罪行为,严刑峻法。如斯,则可收杀一儆百之效。

  让我们静待靖边“高度重视”之下的“正在调查”的结果。(印荣生)

关键词:保障对象,公开转让,公租房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