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快递新规很严,用户担心的问题几乎都在新规的“规范”内。譬如令人担忧的个人信息泄露,再如“快递小哥”偷懒将邮件送至自动投递箱或丢在门前了事,还有投递员“来去匆匆”但从不让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等等。应该说,新规的法制档次不低,属于行政法规,仅次于法律。不过,法规很严,如果执行不到位,严规也就失去了意义。快递新规必须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才有实际的意义。
中国是全球电商强国,公众网购已成普遍的消费模式,当然也成为大数据时代的普适生活方式。和面对面时代的实体消费不同,现在的消费需要物流快递企业作为媒介。物流企业无论多么强,但终究要靠“快递小哥”来体现其服务质量。因此,在快递业供给侧,投递员似乎是不起眼的岗位,但在收件人看来,“快递小哥”才是快递企业的“名片”——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收件人对快递企业的评价和选择。
“快递小哥”和收件人(代收人)的送与收,实践中不合规范的情形很多。一方面,“快递小哥”很难做到送货上门。要么送至小区投递箱,要么摆在小区传达室,或者放在快件指定的存放点。“快递小哥”不能送货上门,既有快递员偷懒嫌麻烦的主观原因,也有小区管理的客观因素。因此,送货上门的新规能否落实到位,不是通过纸上条文就能落地实现的。除了投递员自律守规勤勉外,小区物业管理也要给投递员提供送货上门的便利与条件。快递新规管得住物流企业和“快递小哥”,能否管得住小区物业呢?
关于当面验收,其实也存在相应的难度。快递员自然希望送到即可,而不希望每个收件人都当面验收。这样不仅耽误快递员的时间,而且一旦验出问题,还可能产生纠纷。此外,除非是对贵重快件,一些收件人也没有当面验收的习惯,这同样也是基于怕麻烦的心理。
至于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个人信息安全,人们虽然非常关心,但是一旦录入邮件系统,实际上就“身不由己”了。加之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太多,银行、电信、邮件、自媒体等等各个方面,都可能造成信息泄露。因而,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堵住快递业的一个漏洞还远远不够。此外,对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似乎很重,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但对收件人而言,取证却很难。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快递行业的业务总量为400.6亿件,全国每人平均30件。如此容量的快递业务,急需完善的法制体系去规范,因而快递业需要系统性的供给侧改革。不仅要规范市场环境,也要完善法制规定,更要强化常态监管。快递业不是孤立存在的市场业态,而是整个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深度对接大数据下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要让快递业健康发展,要让供给侧和消费端都满意,还需要综合治理。
只靠一部很严的快递新规,无法解决快递业存在的一揽子问题。依靠法治和市场的系统性治理,新规才能落实到位,很严才能变很美。(张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