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应纳入国家责任体系
随着抗震救灾重心的转移,外界的关注点也在发生变化。近几天,对灾区房屋受损情况、新建建筑质量的关注逐步浮现。不少人抱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芦山地震中还是有大量的房屋毁损?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地震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专家官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地震灾区新建公共建筑主体结构基本完好,“5.12”以后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建设的房屋受灾的很少,受损严重的多是一些老旧房屋。 专家解答区分了墙体开裂、脱落与主体结构受损,根据这种界定,后一种情况才能算危房。因此,此前媒体曝光的芦山县初级中学裸露在外的发泡胶和空心砖不存在质量问题。同时,相关人员以建筑抗震级数一说不科学间接回应了另一个普遍质疑。 这些技术性分析中,房屋结构与坍塌间的关系被重复提及。由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性相对较强,一些汶川地震后按照新标准修建的钢混结构房屋多得以幸存,而不少砖混合土木结构的民居则受损严重。后者即专家所言的老旧农民自建房。 虽然上述说法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但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例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房屋毁损数据。只有如“没有发现学校房屋倒塌”、“ ‘5.12’以后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建设的房屋受灾的很少”的排查结论。若在此基础上加以推论,不能排除新建建筑受灾的情况。那么,有多少新建房屋受损,它们的受损程度为何?这些问题应当得到解答。 从住建部的评估来看,房屋受损多在于自建房的结构不合理。而自建房又并非汶川地震后依照新标准统一建设的,相关方面的建筑质量责任也就不存在。然而,如果按芦山当地民众逾九成房屋受损的说法,这种结构不合理不是少数而个别的问题,它几乎覆盖了这一区域的所有人。 农村自建房抗震能力弱不是今天才暴露出来的问题。汶川地震以及其他地震灾害中,都会有这样的情况。加强对四川等地震多发区自建房的防震建设,完全应纳入抗震设防的规划之中。但从过去到现在,自建房质量保障责任并没有充分地从个人转向国家。除了少数经济条件允许、安全意识较高的家庭建起较扎实的房屋外,大部分自建房长期与可预见的风险相伴。 震区不在城市,在芦山地震中受损较多的是农民自建房。在中国的治理格局里,乡村是自治的,这使得很多管理和服务延伸不到那里去。就自建房的质量来说,情况也很复杂,困难很大。但我国农村人口这么多,其居住房屋的质量如何,关系到无数生命的安全。目前,我国也出台了很多条例,把新农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从国家保障公民安全的基本义务来看,房屋质量也应当做到公平的广覆盖,这个问题也需要在新一轮灾后重建中受到重视。(付小为) |
关键词:自建房,芦山地震,房屋毁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