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贵在用人。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这一任务的鲜明变化在于,从以往强调“干部队伍”转变为强调“执政骨干队伍”。“执政骨干队伍”的提法并不新,但正式写入党代会的政治报告,这是第一次,显示这一命题有着崭新的意义。这个意义主要体现在,我们党更加注重从“执政党”的思维去谋划党的建设,更加注重对执政主体的优化,更加注重从更加广阔的方面去壮大党的执政人才,包括从基层、从党政体系之外的其他领域去培育、吸纳优秀执政人才。这就是十八大提出的“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为什么如此强调要通过“广纳群贤”来打造“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从直接的因素看,在于新形势下党承担的任务包括自身建设任务极为繁重,特别是十八大强调的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大危险,需要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重大课题。这都要求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打造一支群贤毕至的执政骨干队伍。从更深远的时代因素看,在于我们党的执政队伍现状,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与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相适应的、善于创新、善于服务群众的执政骨干比较欠缺。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就是要使党的队伍要与党的任务的转变相适应。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比如,革命时期,与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心任务相适应,我们党塑造了一大批善于革命斗争的干部;改革开放以来,与党的任务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适应,我们党塑造了一大批善于直接从事经济建设的执政骨干队伍。当前,我们面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大任务,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需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这就要有一大批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执政骨干队伍,特别是既善于把控宏观经济发展又善于促进社会和谐的执政骨干。 但要看到,与加强社会治理的任务相比,不少干部“能力转型”还不够及时充分,没有及时实现从善于“划桨”到善于“掌舵”的转变,仍习惯于“全能管控型政府”的行政方式。与“创新”和“服务”的要求相比,不少干部是由家庭门到学校门再通过“国考”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缺乏经济社会等其他领域的历练,制定方针政策更难以做到联系实际与创造性的统一。那么,如何塑造一支既善于治国理政、又作风过硬的执政骨干队伍?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的精神部署,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和机制,特别是到2020年左右,至少要形成和完善四大机制,即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管理监督机制、激励保障机制,从而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组长) |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