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双十一”,快递员、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再次进入超长“待机”状态。无论是快递员、外卖员的计件制,网络主播的时薪制,还是网约车司机的在线时长与派单质量绑定,收入水平都高度依赖工作时长,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得不超时工作。(11月14日《工人日报》)
去年,一篇《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的网文刷爆网络。文章指出,由于平台算法的不断精进,相同距离的规定送达时间不断缩短,外卖骑手被束缚在了不断加速的数据怪圈中。事实上,除了系统外,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还往往被“困”在工时里。这一群体没有底薪,完全依赖时薪,要想增加收入只能延长工作时间。
诚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是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但在体现劳动价值的同时,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同样不容忽视。《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其中,后两者统称为“特殊工时工作制”。特殊工时只是工时管理方式的不同,并不等于劳动者权益可以被特殊对待。对于新业态劳动者来说,亟待完善工时管理,保障合法权益,将其从特殊工时中解救出来。
首先,最低工资兜底。去年7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最低工资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在工资分配中的合法权益,使其不再为算法和处罚机制疲于奔命。各地各部门应监督企业落实好最低工资制度,充分发挥兜底作用,让新业态劳动者获得基本的权益保障。
其次,提高计薪标准。有网约车司机抱怨,每单抽成比例18%—30%不等,到手后所剩无多。“如果不多跑,可能连租车费都挣不回来。”时下,一些企业计薪标准偏低,在客观上导致劳动者为了多挣工资,不得不长时间工作。为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单位时间的报酬收入,以符合劳动者基本工作收入预期目标,减少收入水平对工作时间的过分依赖。去年8月,湖南临湘市总工会组织快递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快递员每单提成提高0.1元。按照人均每天派件200件计算,有望为快递员每月增加500元以上收入。这一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此外,建立工时规范。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一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亟需属于自己的工时规范,防止过度劳动,保障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早在2012年,人社部就曾发布《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企业应当保证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两周至少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日。”然而,十年时间过去了,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期待有关部门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尽快完善特殊工时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