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时不告知,结账时才发现餐位费、服务费收费竟达50元;还有消费者遭遇烫头分区收费、纹眉按根收费……继“雪糕刺客”后,各种消费领域的“刺客”不断出现,引起众多争议。(8月4日《工人日报》)
无论是餐位费还是烫头的分区收费,究其本质,其实都不是新招数,而是“新瓶装旧酒”,而且装的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里的“老大难”问题——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真实”二字,却屡屡被不良商家用来打擦边球。雪糕“刺客”之刺不在于价高,而在于未告知价格或者刻意用小字标签,使消费者难以关注到其真实价格;服务费之“刺”也不在于价格,而在于事先无告知,故意无视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不给其选择的权利。这些都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年年都有新变种,比如,电脑的弹窗广告和电视的开关机广告,还有家装企业、汽车4S店、超市等商户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监控摄像头追踪消费者行程,记录消费者信息,皆是如此。有的刺大,有的刺小,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各种消费“刺客”行为,就如同梗在消费者喉咙里的一根刺。不追究商家责任自认倒霉吧,心里实在憋屈;非要较真讨个公道吧,费时耗力也是让人意难平。涉事金额不大但维权代价大,这也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面对防不胜防的“刺客”套路,如何为消费者拔“刺”?道理很简单,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不容侵犯。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价格法中皆有相关规定。维权的途径与方式也很多,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上法院起诉、打12315热线投诉。不少专家也建议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拔“刺”。这些当然都是有效办法,可是,不能忽略的关键一点是,不少消费者并非没有维权意识,而是止步于维权成本。只有维权更容易,才能让更多消费者打消顾虑,放心维权。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不仅孕育出新的消费方式,手机政务服务也越来越普及,相关部门也不妨简化与合并维权流程,加强各部门间的线上协作。消费“刺客”魔高一尺,监管应道高一丈。如果动动手指就能轻松维权,人人喊打,神出鬼没的消费“刺客”也终将无处遁形。(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