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000余元,男子感觉自己被骗了。
上班领工资天经地义,没拿到一分钱竟然还倒欠公司一笔,世上真有这样的咄咄怪事?引发舆情后,该公司一负责人王某对此回应称,赵某应聘后,发微信朋友圈的条数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钱,其工作未达标,所以被劝退。如果赵某所言属实,那么公司不发工资反而倒扣钱的劝退行为,涉嫌违法。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热议,更在于微信朋友圈考核的规定。
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在移动互联时代,不少单位很重视新媒体的宣传效果,要求每一个员工都要自觉转发扩散本单位的消息,认为这不仅可以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还能节省一大笔广告费。如果出于对公司的认同,愿意多转发宣传公司,当然无可厚非,但将之列入考核,明显不妥。
不得不说,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何让劳动者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当前亟须解决的一个难题。当前新科技、新情况层出不穷,我们要加大普法力度,让用人单位不敢任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胡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