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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噪声禁止令的警示

来源: 东方网  作者:斯涵涵
2022-04-18 09: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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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有力保障市民疫情防控期间的居家学习生活安宁。(4月17日南方都市报)

  “荒山野鬼”之声每天8时45分至12时、15时30分至22时不间断重复从房间里传出,且持续3年,让周围邻居烦恼不已,无法忍受。

  此案主要牵涉三个邻居。101房与102房为各自安装的雨棚和摄像头僵持不下,经过街道、居委等多次调解,均无法达成协议。102房主就安装录音播放装备制造惊悚噪声表达愤怒,但意外的是,噪声没有影响到101房,反而是302房的王先生一家最受干扰,其女儿现为小学生,需居家线上学习,噪声严重影响学习效果。王先生忍无可忍,向海珠法院提交诉前禁止令申请,要求102房主停止制造噪声。

  尽管“怪声”未达噪声限值,但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鬼声”易造成恐惧,违背公序良俗,已严重影响王先生及其家人的宁静生活及小孩学习,如不及时制止,将使王先生及其家人宁静生活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支持了王先生的禁止令申请,要求102房主停止制造噪声扰民。

  与其他污染不同,噪声污染看不见摸不着,具有偶发性和经常性交织的特点,且因个体差异的耐受程度不同而反应不同,加上长期以来对噪声污染的漠视,导致噪声污染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人际关系与社会安宁。该案便是典型实例。

  去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审议通过,明确了噪声扰民也是一种污染,为噪声扰民执法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界线。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禁止令成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力手段。海珠法院发出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是法律条文的具体实践,对禁止扰邻“鬼声”亮出了鲜明的法律态度。

  人民群众享有宁静生活的权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声环境质量紧密相关,居家美好生活离不开“宁静”二字。在法院主持下,困扰邻里多年的噪声问题得到解决,被申请人背后的矛盾纠纷也得以化解,邻里街坊又重归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扰邻“鬼声”因邻里矛盾而起,被侵权诉前禁止令而终结,既彰显了法律禁止噪音扰民、维护民众安宁权的威慑力与行动力,也说明了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建立良好的邻居关系不仅可以“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有利于身心健康,反之则令人烦恼,矛盾丛生。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病毒将邻居们分“堵”在室内,日常工作、生活遭遇很大困难,各方应按照团结友善、共克时艰的原则,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如果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应循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滥用私力救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便是首份噪声禁止令带给人们的警示。

关键词:噪声禁止令责任编辑:郭慧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