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凤池
去年2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南京公交地铁线路停运未开,女子张平无法及时复工,被其就职的上美公司强制按旷工处理,并解除合同。张平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今年7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称,法院最终判处该公司支付张平赔偿金、年终奖金、工资合计7.6万余元。
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2020年2月疫情防控之下,张平为了复工,可谓穷尽了普通人所能想到的一切办法,公交停运其他出行方式耗费时间超过承受能力、租房等等,尤其所在村有武汉返宁人员、出行受到限制等情况下,不能复工实属不得已。反观该公司的操作,先是让张平开具不能上班的证明,后又嫌开得太晚,最终还是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
如果放在平时,公司的一些说辞或许站得住脚,但此事发生在疫情形势较为严峻、防控从严的特殊语境下,公司要求开证明等要求已给员工增添了额外困难和负担,即便住进公司租的房子,张平可能因此违背原居住地的防控要求,这个责任,谁来负呢?至于“张平的一系列行为体现出她是不想上班”,更是荒谬。
此案本质是一起劳动纠纷案件。江苏高院的最终判决廓清了是非曲直:张平未能上班的事实不能认定为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没有事实依据,应当支付各类赔偿和奖金。
这也再次重申,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的当下,企业应当体谅员工,而不是添堵。员工不能及时返工,企业肯定会遭受一定损失,但只有全社会都自觉配合防控,疫情的阴霾才能早日散去,企业才能恢复正常运转。看不到大局和长远,只看到眼前的小利,将企业生存压力传导给员工,这样的企业既不明智,也缺乏人情味。
连日来,一些地方的疫情形势引发社会关注,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又相对严格起来,其中当然包括交通管制。可以想见,未来一段时间内,也会有不少人像张平一样不能正常到岗,如何维护好他们的正当权益,需要相关部门早部署、严要求,不要总是等事发之后再行动。
这也提醒每个“打工人”,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予以“反击”,当越来越多人学会向法律“要说法”时,对一些企业来说也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