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按照调解协议,铁路北京局、铁路兰州局、铁路总公司三被告在涉案列车上的吸烟区,以及吸烟装置将被全面取消。”6月9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拿到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此案是民法典生效后,全国首例“无烟列车”公益诉讼。
根据调解协议,铁路公司将取消K41/K42次快速旅客列车以及Y535/Y536次旅游列车内的吸烟区,采取对烟灰盒进行遮挡、封堵、改造等适当方式进行取消。换言之,在个案层面,普速列车禁烟尚仅限案涉的几趟列车。尽管车次非常有限,但聊胜于无,取消普速列车吸烟区及吸烟装置,毕竟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
资料图。
相比动车是全封闭车体,普速列车该不该全面禁烟,社会上并非没有争议。很多人认为应该,既然动车已经禁了,普速列车并不“低人一等”,也该予以禁止;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禁与不禁涉及群己边界的问题,普速列车设置吸烟区是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全面禁烟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该看到,无论高铁动车还是普速列车,皆属公共场所。而在公共场所禁烟,是被普遍接受的社会共识。
普速列车全面禁烟之所以推进缓慢,一个重要原因或许在于,铁路公司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不愿意伤害烟民的利益。而且倘若普速列车也像高铁一样全面禁烟,可能会影响普速列车的运营效益。不像全封闭的高铁有灵敏的烟感系统,普速列车禁烟一旦成为铁路公司的义务,势必会增加相关的运营成本。
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需要各种社会力量持续推动。以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无疑是助推问题解决的方式之一。尽管此案最终是以调解方式结案,而公益诉讼能否适用调解,调解是否等于认同这些公益组织“有权处分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界存在不同看法;但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之下,快速解决纠纷,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效填补公共利益保护空白,应该得到充分肯定。
某种意义上,此案开了控烟公益诉讼的先例。公共交通工具内的空气污染,被纳入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换言之,如果铁路总公司不在其他普速列车上,也尽快实行全面禁烟,大量的环保公益组织可能会以此案作为标本,发起一系列的环境公益诉讼。自认为权益受到二手烟损害的普通消费者,也可能会自行提起诉讼。打不完的“无烟官司”,以及由此带来的讼累与成本,可能会成为铁路公司加快推进“无烟列车”全覆盖的动因之一。
早在2018年,由消费者发起的“普速列车无烟诉讼第一案”中,案涉铁路公司被判决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当时曾引发广泛关注。相比消费者力量有限的单打独斗,“无烟列车”公益诉讼影响会否更大?火车全面禁烟时代,还会很远吗?普速列车吸烟区,会否就此成为历史?我们依旧不得而知。
可以肯定的是,适时取消所有普速列车上的吸烟区,实现普速列车全车禁烟,创造更为健康舒适的乘车环境,已渐成健康中国的必然趋势。期待全面禁烟的“无烟列车”,能够早日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