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樊成
近年来,网络短视频和直播行业迅速崛起,一些普通民众在短视频走红后,很快被一些自媒体和短视频博主盯上。据报道,部分自媒体对走红者围追堵截、过度消费,“逢热必蹭”“谁红蹭谁”,一条自媒体行业“病态”牟利的产业链浮出水面。
资料图。来源:新华网
具体到案例和“病症”,可谓不胜枚举。比如,山东临沂的“拉面哥”,因“3元1碗15年不涨价”迅速走红,数百名自媒体和短视频博主每天围着他拍照直播、唱歌跳舞,甚至上演卖身葬父、征婚求偶等闹剧,不仅妨碍“拉面哥”正常出摊,还严重侵扰了村民们的生活。而河南郑州一位卖菜馍的96岁老奶奶走红,也遭受了类似的强行围观、导致了类似的打扰和伤害。
很多案例已经表明,一些自媒体和短视频博主,已经从“看热闹不嫌事大”向“没有热闹也要制造热闹”转变。更有甚者,直接癫狂到了违法犯罪的地步。如此前,一位短视频博主以拜师为由,前往网红“大衣哥”的家中取经,遭拒绝后,手持大锤砸坏“大衣哥”家的大门。随后,该博主被当地警方拘留。
做内容生产的追求流量和影响力,这就和生产牛奶的追求销量和知名度是一个道理。本质上都是趋利心态的表现,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如果为了追求利润而忽略了牛奶的质量把关,或者在生产的过程中污染了环境、干扰了附近的居民,那就不单单是自己的事情了。
网络不仅不是法外之地,也不该是没有规则和秩序的混乱之地。互联网的社交世界发展至今,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则。比如编造虚假信息、造谣中伤他人的,围观不得而直接破坏他人财产的,影响交通秩序的,都可以依照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但是,这些显然还不够。
我觉得,这样一条红线有必要确立:围观也好、蹭热点也罢,都应该以热点话题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为前提,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公共秩序、有悖公序良俗。只有把握住了这个线,才能算是合理的“蹭”,才该是被允许的“蹭”。这条线,不仅应该存留在自媒体和短视频博主的心里,也该形成一定的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
另外,还要认识到,千万不要觉得:“我就拍几段视频、问几个问题而已,我一个人能对当事人造成什么影响?”。试想,一千个人都这么想、这么做呢?对于当事人来说,就很可能是不可承受之重。“拉面哥”和“菜馍老奶奶”无法正常出摊,就是对这一心态最好的回击。
当被围观者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那肆意闪烁的镜头就没有一个是无辜的。社交媒体的发展,应该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而不是体验越来越糟糕。那些不讲原则、不讲底线的“蹭热点”该消停了。你们在侵犯热点当事人的同时,其实也在破坏一个新兴行业的生态,是在竭泽而渔,斩断了自己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