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你在哪儿呢?你别走!你别走,我老公马上来……你等着吧!”这样一段对话结束后不久,家长方大姐(化名)被薅着头发从椅子上摔到地上,随后胯骨被踹了一脚,趴在地上被踩住了脖子!事发辽宁省沈阳市第127中学的门卫室,打人者是孩子班主任的丈夫。11月28日,沈阳市铁西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涉事教师丈夫刘某,已由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霁虹派出所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已对涉事教师金某做出立即停职、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初步处理。
老师有偿补课饱受诟病,不仅《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都有禁止有偿补课的明确规定,教育部也多次发布相关禁令:2014年初,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禁止有偿补课”被列入“师德红线”;2015年,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
尽管教育部门禁止有偿补课的态度始终如一,有偿补课现象却始终大面积存在。虽然如此,此次事件还是超乎了很多人的想象。绝大多数有偿补课都是秘而不宣悄悄进行,这个老师不仅向学生布置补课任务、在家长群接收付款截图,甚至因为主观猜测,就带着丈夫对疑似举报补课的家长拳打脚踢。这样的老师岂止是斯文扫地,简直是一派飞扬跋扈的江湖匪气。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学校领导事后的态度:学校有一定责任,但无法处理老师,因为“学校调查过了金老师说没补课”。
补课时间、地点、付款截图一应俱全,仅凭涉事老师一面之词,学校何以作出“没有补课”的结论?这样的说法,很快被官方通报“打脸”,学校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因此颇受关注。网络信息显示,沈阳市第127中学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办学宗旨,以“创新教育”和学生“学会做人”的教育为办学特色。但在此次事件中,因循守旧的有偿补课显然与“创新教育”毫不搭界,老师、学校的所言所为好像也与“学会做人”有些出入?唯一能算得上“合理”的解释,或许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无论家长还是老师,在不少人眼中,有偿补课正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直观体现。
在不少家长看来,有偿补课虽然加重了家庭负担,但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考虑,纵然满腹委屈也只是敢怒不敢言,毕竟,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中,优质师资本身就是一种稀缺资源。对于老师来说,“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不仅可以当作赚取“外快”的防弹衣,甚至还足以成为养成雷霆之怒的温床:我煞费苦心“为了学生的发展”,你为什么如此“不识好歹”?
现实生活中,家长与老师“你情我愿”的有偿补课市场普遍存在,这是相关禁令难以落到实处的最大障碍。此次事件的不同以往之处在于,涉事老师不仅理直气壮地将有偿补课当作生意,由生意甚至情不自已地转化为暴力,以至于对疑似影响自己生意的家长拳脚相向。坦白说,这位老师一节课收费70元的标准并不高,其本人或许也不乏与校外培训班“抢生意”的冲动。而同样是有偿补课,任课老师也无疑有着校外培训班无可比拟的优势,这大概也正是老师登高一呼,家长应者云集的关键所在。
此事的最新进展是,涉事老师已被开除,校长、区教育局副局长被免职。个案问责已经结束,开除涉事老师之后,是否能“开除”有偿补课,恐怕不容乐观。实际上,绝大多数家长都不反对“补课”,更不反对任课老师补课,他们所耿耿于怀的,不过是“有偿”,乃至日渐呈现出“生意化”甚至“暴力化”倾向。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刀切全面有偿补课不仅不足以斩断利益链,甚至不免引起老师的情绪反弹和家长的情绪焦虑——老师感觉利益受损,家长则不得不花更多的钱求助于其他校外培训机构。
此次事件虽然是极端个案,但未尝不是全面梳理反思的切入点:我们应该如何实现“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现实来看,叫停有偿补课之余,教育部门不妨为校内补课多提供一些便利,比如可以探索学校主导下的补课,适度为参与补课的老师提供补贴,如此,或许这样的事情才不会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