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四川)
2019年1月左右,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王庄镇杨坛坛女士拿着自己平日积攒下来的十万块钱,和男友前去镇上的某银行存款。本以为这笔钱可以随时存随时取,但一年后她接到保险公司催缴电话得知,十万块钱里面有两万变成了保险基金。
银行人员给当事人所办理的保险基金。
储户说好的“存钱不是干别的,就是能随时存还能随时取出来的那种”,并再三向银行工作人员确认存的是否活期,却不想还是有2万元存款被银行工作人员偷偷办成了保险基金。此事无疑比过去发生的那些忽悠老人买保险的现象更恶劣。因为它连“忽悠”这一步都省了,而是直接越过消费者的知情权,将存款业务变成了保险基金业务。如果这种操作蔓延开来,谁还敢相信银行?
从目前双方的回应看,此事基本上不存在“误会”的可能。而最初银行将责任推给“保险业务员”,最后也承认当初办理业务的正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因此,责任其实已经很清楚。目前杨女士称银行方面已经答应退保,但问题是,如此操作被揭穿,是否仅仅退保就可以了?
从公开报道来看,“存单”变“保险单”的现象几乎已成为银行的某种“潜规则”。有报道显示,2017年因保险销售引发的投诉占人身险投诉的45.60%,其中误导保险责任或收益所导致的投诉又占销售纠纷投诉的八成以上。究其原因,就在于利益作祟。因为对银行工作人员来说,普通揽储的收益非常有限,而推销出一份保险,有可能比一个月的工资还要高。在这样的“高回报”收益下,自然容易引发铤而走险的违规操作。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说,也还是在于管理上的松懈。虽然在大量相关案例爆出后,国家银保监会等上级部门近些年已不止一次发文,明确规范银行代理保险销售行为,但并未有效遏制这一势头,存单变保单、存款变理财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老人成为“受害者”的现象尤其突出。从相关处理来看,一些“受害者”陷入艰难的维权之中,而像这次事件,尽管责任判定非常清晰,但目前涉事银行也仅是表示退保处理。很显然,这样的违规成本与收益严重不匹配。
因此,就个案来看,这家银行爆出如此恶劣操作,上级部门理当介入,进一步调查清楚,是否还有其他受害者?除了退款,是不是应该追究银行和相关保险公司的责任?可以参照的是,2018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一起银行保险销售误导典型案件显示,涉事保险公司、银行均被追究责任,不仅罚款,还责令暂停新业务;不仅处罚当事人,还处罚多级责任人。毫无疑问,不应该只有“典型案件”才有这样的严肃处理。
从源头治理来看,“存单”变“保险单”的老毛病更该在制度上“用药”。银行与保险公司可以有业务合作,但它们之间理当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储蓄与保险不能“傻傻分不清”。事实上,去年10月开始生效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已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不得有包括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这条新规,目前到底执行得怎样了,有必要展开效果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