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数量不足500只的绿孔雀,暂时逼停了已投资10亿元的水电站项目。近日,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此案是国内第一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4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同样是孔雀,其实大不同——我们平时看到的是蓝孔雀,原产地在印度和斯里兰卡;而绿孔雀数量稀少,属于濒危物种,是中国真正的原生种群。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涉及的,是绿孔雀在中国的最后一片面积最大、最完整的栖息地。
目前,法院已经作出了一审判决,但在原告方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看来,绿孔雀只是暂时逼停一级水电站,“绿孔雀保卫战”尚未取得最终胜利,因为法院判定,对该水电站的后续处理,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后,再由相关部门作出决定。“自然之友”认为,被告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重大失实和重大缺陷”,如果在此基础上“打补丁、补漏洞”,存在很大变数。
这起案件走到现在,带来的启示是沉重的。未来不外乎两种可能,一种是继续施工,这对环保组织来说自然是难以接受的。还有一种是大局既定,水电站对设计方案进行根本性改变,或者干脆直接停工。这是环保组织希望看到的,可对于项目投资方来说,结果过于沉重。这也意味着,案件很难双赢,很可能只是零和博弈。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已然不需要赘述了,整个社会的认识,早已过了以牺牲自然来发展经济的阶段,当发展与保护发生直接冲突时,宁可摁下发展“停止键”,也决不牺牲自然,也早就成了社会共识。正如这起“绿孔雀保卫战”,只要证实水电站实实在在威胁绿孔雀的生存,哪怕付出再大代价,也应当坚决喊停。法院的一审判决体现了这样的导向,但代价毕竟存在,正如一根刺一样,是很难一抹了之的。
根据此前的报道,这个项目已经投资超过10亿元,一旦项目搁浅,会造成多大的损失,这是谁也无法忽视的。要经济发展还是要环境保护,并不是一道选择题,真正值得思考的是,如何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到位。体现在项目建设中,就是要把环境充分考虑在内,要按照要求做好环评。现在所有重大项目在上马之前,都要按规定做环评,可是一些企业所做的环评方案,标准到底有多高,有没有把各种可能性考虑在内,是值得追问和探究的。
不必讳言,现实中不少项目环评存在标准低、走形式等问题。有些投资方存在一定侥幸认识,以为只要投资强度够,经济价值大,即便遇到一些环境问题,也会得到“保护”,总会有变通方法。其实,中国早就过了为项目牺牲环境的阶段了,这些年来,重大项目因为环评不过关导致搁浅,最终蒙受重大损失,这样的事例并不罕见。高标准做好环评,不仅是对环境负责,也是对项目本身负责,那些以为重大项目即便环评不过关也会受“保护”的人,该切实转变观念了。
“绿孔雀保卫战”胜败都不轻松。无论这起案件有没有变数,都是在提醒我们:在环保问题上千万不能有任何疏漏,不能存在侥幸之心,要避免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