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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款从工资里扣?扣掉的不只是钱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赵清源
2020-04-09 1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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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赵清源(山西)

  截至4月6日,全国至少有40多个地区推出了数百万元到上亿元不等的消费券政策,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助力相关行业加速恢复经营。可是,有网友反映称,湖南怀化要求从工资中扣取这部分消费券额,并规定在5月5日前消费完毕,涉及的人群不仅包括公务员,还有在编在职教师。据红星新闻报道,怀化市财政局的确下发文件,要求从所有公务人员工资中扣除促进消费款,标准不一。对此,官方回应:已出台新文件,处级以下自愿。

网传截图

  近月以来,各地纷纷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带动生产与投资活动成长,加速经济复苏,得到广泛点赞。消费券如同催化剂,正在加速疫情后经济的恢复,不仅激发了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还点燃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可是,怀化市的这个促进消费款政策,却像一盆冷水,浇在了刚刚加温的消费热情上。

  按照当地财政局最早的通知要求,促进消费款政策的要点有三:一是有消费期限,过期后果未知。这一点无可厚非,消费券既然是促进消费的催化剂,要起到启动、加速的作用,有消费期限正符合消费券的特点;二是不能普遍使用,比如充不了水电燃气物业费。这一点也正常,消费券的促进作用应当集中在一部分线下消费领域,根据发展需要引导消费者,让消费券刺激了真正需要刺激的领域,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三是促进消费款是从工资中扣除的,然后再发放。

  说来说去,怀化市的消费券,对一部分人来说就是个人的工资,左手倒右手,然后再贴上消费券的标签,就是这最关键的一点,把挺好的消费券变成了消灭消费热情的灭火栓。因为,如果用工资消费,是没有消费期限和使用范围的,现在工资的一部分成了消费券,不但限制了工资的使用范围,而且有了强迫的味道。本来,政府投入资金作为消费补贴是还利于民的表现,却变成了巧立名目的消费政绩工程。

  更令人寒心的是,此事曝光后怀化当地的后续反应。先是怀化市总工会回应称,从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一事以市财政局为主,然后又说,“昨天又出台了一个文件,厅级干部执行,处级干部倡导执行,科级和科级以下自愿”。这叫什么?朝令夕改。

  这样一个涉嫌逼迫消费的消费券政策是如何一路绿灯被制定出来的?是否经过了论证?又如何通过了审批?即便按照怀化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说法出台了新文件,但新政策并非没有问题。

  不论是缩小扣除范围(以市财政局为主)还是缩小扣除人群(厅级干部执行),都没有改变逼迫消费的本质。而且使政令的出台犹如儿戏,本身就是政府执政能力不足的典型表现。

  消费券的派发本来是疫情之下社会生产恢复的特殊时期采取的刺激经济的做法,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各地政府如果能善加利用消费券这一手段,科学设置、合理发放,运用经济规律解决社会问题,消费券就能发挥积极效果。

  像怀化这样从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巧立名目逼迫消费,然后又朝令夕改,回避问题,扣掉的只能是政府的公信力。

关键词:消费券,工资,公务人员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