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四川)
日前,贵州司法厅官方微信号“黔微普法”发布的一条有关规范和整治办理酒席的新闻引发关注。其中写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收到一些乱七八糟的酒席邀请,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真是太为难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向滥办酒席说“不”,贵州可是认真的!有的地方甚至还发文明确了,把违规办酒和惠民补助、子女入学、入党、参加公务员考试等联系起来。
对违规办酒之风,这些年,由上至下都有相应的治理动作。这则集纳式新闻收集了多个有关违规办酒的案例,比如有人要为去世30多年的老人办寿酒,结果乡纪委及村委工作人员对前来帮忙的人员进行劝返;还有教师因违规操办酒席被通报批评,甚至有党员干部违规办酒受到处分。这些处置措施,应该说都还在合情合理的范畴。
不过,一些地方出台相应的规定,明确哪些酒席可以办,哪些酒席应该少办或不办,固然有其必要。特别是对于公职人员而言,违规办酒,借酒席敛财,已经触碰相关纪律规定,更应该严查。但是,当对违规办酒治理是指向普通民众时,政府部门就要克制“一刀切”的冲动,恪守好必要的行政边界。
比如,《息烽县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办理酒席实施方案》中明确,违规操办旧习者,将影响县级各类惠民补助的获得和子女入学、入党、参加国家公务员及各企事业单位招录,这种做法恐怕就值得商榷。
一方面,村民违规办酒,所违反的只是村规民约或是地方的“红头文件”,并不构成违法,哪怕是纪检部门也不宜拿对公职人员的规定来做强制要求;另一方面,惠民补助、子女入学、考公务员,这与对办酒的治理完全是两个系统的事,不能做强制捆绑、搞连坐,地方政府也无权力做此要求。如果说乱办酒席是违规,那么以这样的方式来威慑,实质就有拿违法治违规之嫌。
酒席大操大办之风,确实加剧了人情负担和攀比心态,对之加以积极的引导、干预,这一点无论是地方政府和基层民众,都是有共识的。但是具体如何做,不能只是一味地想当然。
这些年,有不少地方在这方面出台了一些严厉的“土办法”,比如一些地方将低保与酒席挂钩,一些地方甚至细化到复婚、再婚禁止办酒,这与息烽县将违规办酒与惠民补助、子女入学作捆绑,实质上都陷入了同一种误区,即政府出台的规定,未作必要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有越界之嫌。
应该看到,如何操办酒席,对一般民众来说,只是事关公序良俗,本质上是一种私域现象。公权力对之进行干预,首先不能因为目的正当,就忽视程序上的合法性审视。其次,片面重视以公权力之手进行一刀切的“严管”,而忽视对村民自治意识的培育和引导民俗民风转变,其长远作用,并不能被高估,而很可能只是“一阵风”。
较之于一些地方目前仍存的乱办酒席之风,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是否合法,行政干预是否合规,其实是更高阶的问题。一者,如果政府推出的治理举措本身有违法之嫌,就很难指望其能够有多大的真实效果;二来,其所带来的负面示范,恐怕比村民违规办酒要大得多。作为地方司法部门,为如此有违法之嫌的规定“背书”,可以说不无讽刺意味。
一句话,乱办酒席现象需要地方政府予以积极的引导、干预,但有违规违法之嫌的“土办法”,更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