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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不能沦为职场“小白鼠”

来源: 红网  作者:吴睿鸫
2019-05-25 10: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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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不少大四学生都需进行毕业实习。一个多月前,广东湛江一名大四毕业生在深圳一家公司兼职设计工作,合同约定月工资2000,可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还称其“忘恩负义”。记者尝试联系该公司,但对方拒绝了采访。(5月23日《深圳商报》)

  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欠薪企业竟然理直气壮,并且带有羞辱的语言地对实习生说:“忘恩负义、学校没教你做人”……

  企业之所以愿意将在校学生当作“正式”员工来使唤,看重的是廉价劳动力,既不用交“五险一金”,也不用加班费,甚至无偿使用。其实,这种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广东省湛江这家公司,它不过全国企业实习生用工现状的一个缩影。

  今年年初,青年调查通过问卷网,对2000名高校学生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有过实习经历的受访高校学生中,71.3%的人遭遇过不公平对待,遇到不公平对待时,42.8%的受访者会忍气吞声。而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列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显然,实习生工作生态极其恶劣,正在演变成职场的“小白鼠”,任人宰割。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实习生不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倘若企业大量使用实习生,并且将实习生作为正式劳动力使用,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而且与变相使用“黑工人”没有两样。尽管有些企业和实习生签订了相关协议,但类似的这些协议,大都有意规避劳动法律的规定,尤其当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等意外时,往往会求助无门,无法得到预期赔偿,这不仅造成了实习生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也容易产生劳动纠纷。

  就目前而言,除广东省法规规定实习生不得超过企业正式人员30%的上限外,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实习生占企业用总人数上限的法律规定,这在无形中也纵容了企业违法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劳动监督部门,对一些企业将固定性岗位转变为劳务派遣岗位,采取劳动力外包,规避企业责任;以企业内部规章的名义,出台所谓的“内部厂规”,稀释劳动法规规定等行为,视若无睹,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

  尽管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强调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可在一些地方,劳务中介已经成为部分学校和企业之间输送实习生的桥梁,他们也从实习生身上分得一杯羹。比如,实习期间,学校会向学生收取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路费、培训费、介绍费,这笔费用由学校和劳务中介分成。

  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让实习生不再是任人宰割的职场“羔羊”,不仅要从源头上治理,完善既有法律法规,架构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更要严查每一起违规违法案件,形成高压态势,从而有效保障实习生的切身利益。(吴睿鸫)

关键词:实习生,职场,“小白鼠”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