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3月17日,陈医生在由柳州去南宁东的动车上,忽然广播紧急呼叫说有位乘客不舒服急需为医生的乘客帮忙救治,陈医生不假思索的去救治患者乘客。不料陈医生救治结束后却被乘务员要求出示医师证,因未随身携带医生证她再被要求出示身份证和车票,并进行拍照存案,同时还得再写一份情况说明并签字画押。整个救治过程中,乘务员却站在一旁默默的全程录像。心灰意冷的陈医生朋友圈和聊天记录曝光,随后铁路方面发表致歉声明。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官方微博截图
@刘孙恒:南宁铁路当局的确该向陈医生道歉,陈医生好心好意挺身出来救人,当事乘客也得到切实救治,转过头来却被索要医师证。问题也是显而易见,即见义勇为的“风险”问题。假如医院在后续救治的时候,发现之前的施救方法不当,反而导致病人病情加重,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那么由此而来的责任如何划分?或者说,如何划清权责边界,既积极鼓励“陈医生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又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被救助人的权益?对于院外医疗救助的情形,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有更翔实的规定,因此形成制度性的保障,避免出现无谓的纠纷,最终打击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心,挫伤人们的善心。
@风带走影子:从治疗和保护医生角度,治疗过程录像和留存双方信息是必要的,医生没必要紧张,见义勇为中被救者受伤,依法也不用承担责任,医生写下情况说明也方便患者治疗。但是铁路局应该可以给予救人的医生实质奖励,比如减免本次或下一次铁路出行的费用,也许不多,但却是对医生的莫大肯定和鼓励。
@丁丁:先给医疗工作者点个赞。这种突发状况的处置,确实需要互相理解。并不说为了厘清责任,但专业医师的处置肯定比业余的更让人放心,问清楚了也好为后续的治疗提供准确信息,对病人有利。留存签字说明,方便日后医院联系该医生,可以了解病历、救治措施,方便后续诊断。全程摄像是分清责、权、利最好的证据,方便日后责任倒查,对患者、该医生、动车方都是一个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