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5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即日起,群众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链接,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举报黑恶线索。
截至3月3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电话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9万余条,有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群众的支持可谓功不可没。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出席这次发布会时指出,随着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有的地方出现掌握的线索不多、深挖彻查乏力的情况。而2018年8月召开的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将“有些地方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列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着力破解的“十个问题”之一。因此,如何打消群众“不敢”的顾虑,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无疑是深入推进专项斗争需要积极破解的重要课题。
有专家指出,有两个主要原因造成了举报人不愿意举报:首先,举报带来时间浪费等不方便和问题;其次,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可想而知,如果举报等同于冒险、吃亏,在趋利避害本能的作用下,还有多少人愿意站出来举报呢?
这次智能化举报平台升级,不乏新意和亮点,其中突出的一项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报人的体验,站在举报人的角度寻求对策。一方面,举报操作更便捷。如,举报的大部分项目均采取选择项填报方式,一般情况下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另一方面,“软”“硬”兼施防泄密。如,举报平台采取“内外结合”的设计方案,举报受理后,举报线索就从互联网转入涉密内网,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并且明确全部核查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作出保密承诺,严防失泄密。这些举措可谓“对症下药”,能有效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此外,智能化举报平台升级后,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核查进度。如发现举报信息被泄露、实名举报未反,可通过举报平台“意见建议”栏目反映,等等。这些举措针对性、操作性强,凸显“群众视角”,有力体现了对举报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尊重,必将有力提高举报人的信任度,具有积极的示范价值。
值得警惕的是,现实中,少数部门对于群众举报的认识有偏差,举报制度建设不够到位。如,有的忽视群众感受,存在举报规则不透明、不严密现象,导致举报人与之对簿公堂;有的对举报线索管理不严,甚至滥用职权造成举报信息被泄露。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一起严肃查处的违纪案件,广东省吴川市部分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私自泄露举报人身份,导致举报人受到威胁。目前,该案中共有20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矛盾更为多发。积极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尽可能地多采取人性化措施。只有将心比心,才能以心换心,得到群众更多的支持和拥护,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形成令人期待的良性循环——这也正是这次智能化举报平台升级给我们带来的最有益的启示。(韦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