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9日)有媒体报道说,因以患有尘肺病的名义骗取社保资金而“涉嫌诈骗”的贵州3名尘肺病工人最近获得了国家赔偿。
该报道称,遵义市公安局于今年2月做出《国家赔偿复议决定书》显示,2017年,绥阳县警方以“证据不足以证实诈骗犯罪行为”为由先后对上述其中两名尘肺病工人终止侦查,对另一名尘肺病工人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撤销案件;经复议审查,3名尘肺病工人申请国家赔偿“请求符合赔偿范围”,“责令赔偿义务机关重新作出决定”;昨天上午,两名尘肺病工人收到了绥阳县公安局做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另一名尘肺病工人“因在维权期间去世,其家人作为赔偿申请人拿到了赔偿决定书”。
这个报道,马上令人想起去年的另一则扰动人心的新闻:“贵州公安机关以500多例尘肺病诊断错误为由,将贵州航天医院3名医生以‘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起诉,目前在看守所羁押7个多月。”据警方披露的信息,涉嫌失职罪的3名医生的诊断差错率高达92%,造成3000万社保资金流失。“这一案件引起医生和家属的强烈抗议,认为诊断错误只是客观存在的技术性误差。中国医师协会称,这种主张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每一位尘肺病医生都有可能被追溯为犯罪。”
这一消息引发了舆论反响,医学机构则对警方的误诊率计算方法从专业角度提出了质疑。从医学角度而言,尘肺病的诊断确有一定难度。“根据医师培训教材《尘肺病》一书中的数据显示,在一组专家读片中,发生读片差异的范围为18.8%—33.2%。”然而,在现实当中,尘肺病诊断之难,首先还不是医学诊断之难,而是尘肺病人难以得到诊断之难,更是尘肺病人难以得到救治之难。震撼人们心灵的实际案例,就是前些年轰动一时的尘肺病工人“开胸验肺”。而在上述3名得到国家赔偿的尘肺病工人中,也有人要以“开胸验肺”的方式来为自己脱罪。
庆幸的是,他们没有经过“开胸验肺”就得到了国家赔偿。不幸的是其中一名工人还没有等到国家赔偿的那一天,便因尘肺病而死去。在幸与不幸之间,人们不禁要问,当初因“涉嫌诈骗”而被贵州绥阳县警方刑拘的枧坝镇福来煤矿7名尘肺病矿工中的另外4人,他们的命运如何了,这4人的罪名坐实了吗?如果他们的罪名没有坐实,他们是否像上述3人一样得到国家赔偿了?同样,人们也不禁要问,当初被警方从贵州航天医院的1640份尘肺病患者案例中调走的1353份病例,其92%被警方认定诊断差错,那么,其中同样涉嫌骗保的人中,又有多少被处理,又有多少被错误处理,又有多少像上述3名尘肺病工人那样得到国家赔偿了?
当然,人们更要问的是,当相关消息被披露时已经“在看守所羁押7个多月”、对尘肺病的诊断差错率高达92%的3名医生的命运如何了。这3名在相关消息披露后已被取保候审的医生,最初是以涉嫌“经济诈骗罪”而被调查,因未发现任何利益输送证据,被改以“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起诉,其取保候审的最终结果如何,不仅与3名医生本人及尘肺病诊断相关,也与尘肺病工人的救助相关。
退而言之,如果误诊仍是医疗诊断难以消除的现象,且对尘肺病的“正常”误诊率也在30%左右,那么,既然被“开胸验肺”方式证明了的误诊“无病”的医生没有受到刑事处分,误诊“有病”的医生为什么就要受到刑事处分呢?(光明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