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八项规定”不让党员干部大排筵宴,还没听过有企业限制员工办喜事请同事的。
近日,有媒体报道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一酒店最近下发了文件规定,酒店员工乔迁新居、孩子满月、老人过寿、购买新车等不准宴请同事,违者罚款2000元并退返所收全部礼金。有员工认为,这样的规定太不近人情,家里有喜事不能邀请在同一单位的朋友。
随后该酒店公关部门经理称,这确实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但除了补充制度中提及的乔迁新居、孩子满月、老人过寿、购买新车不能宴请同事,结婚、父母离世可以邀请单位的同事,“并非不人性地禁止一切宴请”。
即便这样,酒店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未免有些霸道。人逢喜事精神爽,请谁不请谁,安排什么样的宴席,这是很私人的事。酒店因为一起违规收受同事礼金事件,而置所有人的权益于不顾,明显越界了。
正如有网友说的那样,“公司可以倡导同事之间不宴请,但不应该出台此规定,还对违者进行罚款”。毕竟凡事都有个度,公司管好自己该管的,至于员工的私事,公司还是少插手为好。个体诉求不同,“一刀切”的规定满足了一部人就必然侵犯另一部分的权益。
规定是为了约束不良现象,而不是为员工的正常生活添堵。不具备执行力,或者“想当然”规定,除了消弭单位在员工心里的公信力,还会引发员工对于标准界定的担忧。
办喜事请同事吃饭到底好不好,每个人心里都有杆秤,有人乐意就会有人反感,公司在出台这个规定前,有没有征求过大多数员工的意见,这是必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大多数人的意愿趋向于同意,那么这个规定就代表了很多人对于办喜事请客的反感。通过规定表达员工的意愿,其实就是释放一种“我不愿意去,别请我”的信号,也能让那些热衷于办喜事请客的员工“三思而后行”,毕竟大多数人不愿意,请了会让别人尴尬。就像点赞该规定的网友所说,很多时候同事办喜事随礼钱是因为大家都去,不去不好意思。
但如果大多数人都反对这个规定,那就表明对于这种事大家并不反感,那单位就没有必要用规定约束员工的意愿了。
现代化企业,人永远是第一要素。通过压榨个体权益而满足集体利益,显然不合时宜。而坐在办公室里拍板出台的规定,必然呈现天然“营养不良”的病态症状,而脱离市场调研的规定也只能是纸上谈兵。酒店是搞服务接待,它代表着亲切与舒适,对客人如此,对员工也如此,要不然“一言堂”规定下的员工,在束缚与挤压中,如何能够提供优质多样的顾客服务。
所以,在规定出台前,多听听员工意见。唯有如此,规定的普适性和约束张力才能得以体现,公司的权威才能得以维护。(陆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