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北方又到了看雪的季节,经过整改的黑龙江雪乡近日开园,以明码标价的形式承诺不宰客,并拍摄了相关短视频进行宣传,以挽回游客的信心。据央视报道,普通炕位380元/天,标准间880元/天,豪华双人房1580元/天,商务套房2580元/天,节假日可上浮15%到30%,各种雪上娱乐项目几乎没有低于百元的……看到雪乡的明码标价,很多人都表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认为这堪比去日本北海道看雪,明摆着还是在“宰客”。
人们都还记得去年冬天媒体披露的雪乡宰客事件:一碗泡面卖到60元;导游对旅游项目强买强卖;商家坐地起价,预订好的房间说取消就取消,甚至把游客的行李扔出门外,游客稍有不满就可能被暴揍一顿……“九个月磨刀,三个月宰羊”,“雪白心黑”的雪乡,让游客望而却步。事件曝光后,涉事旅店被处罚款5.9万元,被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并被责令停业整顿,当地旅游、公安、工商、交通、价格等部门进行深刻反思,联手对雪乡旅馆、饭店、旅游企业进行整改。现在,重新开园的雪乡明码标价,试图彻底去掉“宰客”不良印象,不料标出的价格让不少人觉得太离谱,雪乡“宰客”的帽子能不能摘下,这下看来有点儿悬了。
在对雪乡“明码天价”的一片惊呼声之外,也有一种声音认为,这次雪乡明码标出的价格看起来的确比较高,但毕竟做到了明码标价,和去年被曝光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恶性宰客行为有着明显的不同,不应把整改后的雪乡简单称之为“宰客”。雪乡“明码标价”到底有无“宰客”之嫌?雪乡是否“宰客”到底该如何认定?
1995年1月11日国务院批准、同年1月25日国家计划委员会颁行、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明确,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差价率和利润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和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生产经营者通过改善经营管理、运用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而实现的利润率除外。按照这个规定,雪乡按明码标价实现的价格水平、差价率和利润率如果超出了当地同档次服务平均性价的合理幅度,就应当认定为宰客,而这需要当地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进行科学测算才能认定。相较之下,游客根据直观感觉认为雪乡仍在宰客,这一判断尽管反映了游客的真实意见,但不能算是法定的结论。
在当地工商、物价等部门不能拿出权威的测算数据证明雪乡是否“宰客”的情况下,整改后的雪乡是否仍有“宰客”之嫌,这个问题只能先交给市场来检验了。由于是明码标价,雪乡和游客之间的信息基本对称,游客对雪乡价格做出的第一反应,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市场对雪乡价格的初步判断。一些游客把雪乡和东北其他地方做比较(其他一些地方滑雪一天120元,雪乡一小时180元),甚至和去日本北海道看雪做比较,如果当地职能部门和雪乡不能拿出权威数据证明雪乡不宰客,眼下游客的第一反应和市场的初步判断,势必对今年雪乡旅游造成很大的影响,雪乡要通过明码标价打一场翻身仗,谈何容易?
总体上看,游客和市场对雪乡是充满善意的,比如有人针对雪乡项目单一、旅游旺季只有三个月等不利情况,建议当地跳出单纯的“价格依赖”,实施“全域旅游”战略,与周边的旅游资源进行连接整合,破除供需不平衡的“天花板”,为游客提供全链条、系统化的旅游商品和服务,实现旅游业态创新升级。雪乡应当深刻记取过往的教训,拿出认真整改、旅游立乡的诚意,并以充分的善意对待游客和市场的善意,以切实的整改成果和权威部门的测算数据,证明自己不再有宰客的动机和行为。
只有这样,雪乡才能彻底去掉“宰客”的恶名,雪乡旅游才能大有前途。(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