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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学术腐败是可以容忍的吗?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王晓毅
2018-11-25 1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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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学术不端问题易发多发,近几年来每年都有学术不端的行为被披露,社会对学术不端容忍度较高,不少人觉得学术不端没什么大不了的。

  学术不端所造成的影响大小不等,大者如核心科技造假,不仅浪费了国家大量资源,且影响了核心科技研发进程;小者如为了评职称,抄几篇论文蒙混过关。学术不端严格说来就是学术腐败。为什么社会对学术不端容忍度较高?这是很值得反思的问题。

  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已经存在多年,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与贪污受贿不同,有时候学术腐败是半公开甚至公开的。比如20多年前,笔者就发现某些官员的秘书忙于给官员写学位论文,不管是秘书还是官员本人,都没有刻意隐瞒这个事情。他们说出来似乎还很有道理——领导干部工作那么忙,哪有时间去写学位论文?

  上述说法潜在的逻辑是,一个这么忙于工作的干部是个好干部,应该被提拔,但是提拔又有学历的要求,所以就要补个学位,但是又不能影响工作,所以只能秘书代劳了。当官员去申请论文答辩的时候,算是论文造假吗?有时似乎也不能完全算,因为论文的题目、论文的观点是领导的,秘书只是去搜集数据,帮领导干部完成了论文。

  又比如,抄袭是学术腐败中比较普遍的问题,如果说抄袭别人的东西是抄袭,抄袭自己的东西是不是抄袭呢?在学界,有了一点成果先去发表若干篇论文,然后再集中成书,作为研究报告,可能出现在不同的出版物中。一项研究成果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形式多次出现,考核成果时候,有许多重要成果,但是其核心就是那么一点,这算不算是学术腐败呢?

  再说科研项目,按照理想的方式,科研项目需要申请,然后按照申请的内容去做,到项目结束的时候,科研经费按照预算用完,也达到预想的科研成果。但是,如果科研都能如此按部就班地完成,恐怕就不是科学研究了,因为科学研究要探索新的东西,充满了不确定性。因此在科研项目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做法,比如攒成果,将已有的研究成果攒在一起,形成一个大成果,表面上这个成果与已经发表的成果不同,更系统、更全面,但是其中很少有新的内容,这些算不算是学术腐败呢?

  学术腐败不同于行贿受贿,因为学术成果是要公开的,尽管有些成果公开的范围比较小。比如学位论文,大多数只是在评委中公开,并不公开出版,但是这也是公开,也要存档且可以查阅;论文抄袭更是为了发表,如果不公开发表也就不构成抄袭。因为要公开,普遍的学术腐败是半遮半掩,本质上是一种学术腐败,但是似乎形式上可以被接受的,这与赤裸裸的贪污腐败有所不同。

  当然,学术腐败也会有各种存在的理由,比如发表的压力。学术研究不像自来水,打开水管就会有,关上水管就没有了。学术研究有时候像下雨,当各种条件成熟了,成果就会出现,而且出大成果还是小成果,有些时候也不是人们可以预期的。科研管理更希望科研像是自来水,花了多少钱就会有多少成果摆在那里。为了满足科研管理的需要,就要拼发表论文、拼成果数量,由此导致的学术腐败似乎也情有可原。

  贪污腐败往往是权力导致的,但是学术腐败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经常被隐藏起来,在学术圈之外,人们往往看到学术腐败中的学者,而忽视了学术腐败背后的权力关系。有些年轻学者为了拼成果而抄袭,并骗过了编辑和评审的研究,这些学术腐败所造成的影响可能还不大。严重的学术腐败往往发生在那些掌握了较多学术资源的人身上。比如,在多种出版物中反复使用同一项研究成果的学者,往往在学界有一定的地位,能够将已有研究成果攒在一起的人,往往也是掌握了大量学术资源的人。为了有一个漂亮的履历,没有权力的人可能会买个假文凭,或者伪造假履历,这些经不起检查,但是有权力的人就可以弄个真的文凭,无需伪造履历。

  在常人看来,学术腐败只是学术圈子内部的事情,不少人对学术腐败造成的公害理解不深,似乎学术腐败只是个“软腐败”,带给社会的伤害没有那么直接。似乎抄袭了一篇论文,伪造一些实验数据,并不是多么大的事情,这是社会容忍度高的原因之一。

  社会进步离不开科学的推动,如果任由学术腐败发展,破坏了学术研究的环境,就从根本上破坏了社会进步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腐败的危害与其他腐败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任何形式的学术腐败都是不能容忍的。(王晓毅)

关键词:学术腐败,科学,研究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