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我国校园暴力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1000多件,2016年、2017年分别同比下降16.51%和13.37%。报告显示,校园暴力案中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至2017年占比分别为64.87%、63.4%、60.79%。
司法机关发布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揭示了校园暴力案件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特点,有关部门可以据此编写预防校园暴力的指导手册,同时这也启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有必要对本地和本校发生的校园欺凌、暴力案件的成因进行梳理,针对比较集中的问题,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这次发布的司法大数据显示,在校园暴力案件中,88.74%的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的伤亡情况,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31.87%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重伤。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件中,67.44%是因琐事而起,21.74%是因感情问题引起,4.65%是为发泄个人情绪。此外词频分析发现,35.31%的校园暴力案件中出现了“宿舍”一词,其中绝大部分案件的案发地就是在宿舍;在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件中,65.12%的案件出现了“宿舍”一词。
67.44%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是因琐事而起,且65.12%的案件出现了“宿舍”一词,这就对预防故意杀人案提供重要的思路:要重视化解学生平时的小矛盾、冲突,加强学校的宿舍管理,寻求有效办法,减少舍友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各地学校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改进措施,有的大学尝试根据新生自己提供的信息,根据学生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安排志趣相投的舍友,以减少舍友因生活习惯不同、爱好兴趣迥异而产生的冲突。有传统观念认为,学生搞不好同宿舍关系,主要应通过加强爱集体教育来解决。这方面的教育当然有加强的必要,但不可否认,教育只能解决部分问题,通过改善宿舍条件,增加对舍友的满意度来减少冲突,也是切实可行之道。
因琐事而引发故意杀人案的比例如此之高,在一般人看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酿成一桩血案,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一些学生的生命尊严意识淡漠,以及存在严重情绪障碍。这提醒学校要重视学生的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针对因琐事而引发的恶性暴力事件,有人质疑这是学生的道德有问题,要求对学生进行灌输说教。其实这主要不是道德问题,而更多的是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缺失的问题,这些问题又缘于在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家庭主要重视对学生的知识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逐渐被边缘化。
司法大数据显示,55.12%的校园暴力案件因发生口角、小摩擦等琐事而引发,因满足个人私欲进行抢劫、敲诈勒索、强迫卖淫、侮辱、强奸等犯罪行为的案件占18.08%。这进一步说明,几乎所有校园暴力案件都与学生间的冲突有关,从小教育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权利,培养孩子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伤害的意识和能力,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
去年12月,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法、最高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强调要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这次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针对的是全国校园的总体情况,各地区、学校要有效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问题,需要以坦诚的态度对待本地区、本校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深入分析成因,补上教育与管理的短板。对已发生的校园暴力案进行科学分析研究,是综合防治校园欺凌十分重要的方面,是防治欺凌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