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河南省纪委监委的消息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段玉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期,纪检监察部门发布的官员被查通报中,“投案自首”已成为一个高频词。今年7月底以来,选择主动投案的问题官员有省部级,有厅局级,也有县处级。有评论称,在反腐高压震慑之下,“自首效应”正在形成。
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如果不是存有侥幸心理,恐怕就不会有官员胆敢贪污腐败了。因为,在“伸手必被捉”的情况下,钱财问题上精于算计的此类官员,不可能掂量不清“伸手”的利弊得失,如果一定被捉,那么,“伸手”对他们来说就是绝对得不偿失的。
贪污腐败官员的特点就是,他们普遍存在侥幸心理,他们知道贪污腐败者终有一天会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但他们总觉得自己不会成为那个“倒霉蛋”,认为幸运会永远环绕在自己左右。可惜的是,这种侥幸心理非常的脆弱,脆弱到稍有风吹草动就会让他们胆战心惊,而当反腐风暴的劲风来袭之时,摆在他们面前的就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被风暴吞没,要么投案自首期望得到宽大处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自首效应的形成,是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行动取得巨大成效的反映,说明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正在建立,不敢腐的震慑得到了强化,不能腐的笼子扎得越来越牢,不想腐的自觉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当然了,对于某些投案自首的贪腐官员来说,其投案行为到底有多少是出于愧疚和良心发现,到底有多少是出于利益上的权衡,还真不好说。
在强力反腐的大背景下,有过贪腐行为的一些官员,虽然暂时未被发现,但是他们却早已体会到了深深的孤独感。而且,随着当年的“战友”或“同好”们一个一个地落马,对于自己被牵扯出来的恐惧感必然会越来越强烈,对于自己蒙混过关的估计必然是越来越悲观。惯于权衡利弊是他们的长项,既然被挖出来的可能性越来越大,甚至成了一个近乎百分之百的必然性事件,那么,与其被动被抓,不如主动投案自首,更何况这么做还有获得宽大处理的希望。
虽然投案自首者动机各异,但投案自首仍然是值得鼓励的。因为,一方面,这符合党纪国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主动交代问题”“自动投案”可以有效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也有利于通过自首者的交待找到更多贪腐线索,在挽回更多损失的同时促进干部队伍更加纯洁、干部作风更加清清爽爽。
“自首效应”的意义显然不止于此,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其所产生的警示作用。这些自首官员活生生的例子传递出这样的信号,即“伸手”与“被捉”之间正在形成一个必然性的逻辑链条,“伸手”而不“被捉”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这一信号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的同时,必然会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
更重要的是,随着不想腐的自觉性迅速增强,贪腐歪风不再有市场,干事创业不再有阻力,党员干部队伍中干事创业的活力必然会得到进一步激发,这对于整个社会都是有益的。(张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