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教育培训市场乱象比较突出。据报道,南京地区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有10300多家,经过南京市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只有569家,其中仅111家可以从事文化类培训和补习,经过人社部门审批和在体育部门备案的分别有200多家。武汉地区校外培训市场主体共有1万余家,其中在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有460多家,在劳动人社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200多家,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登记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约有1600多家。南京、武汉两地的情况,大致可以反映全国校外培训市场的整体状况——有合法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只有不到一成。
如果无证无照的机构全部取缔,有照无证的机构只能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合法机构只剩下一成左右,家长的培训需求该如何满足?在家长的培训需求依旧旺盛的情况下,治理的结果无非有两种,一是有资质的合法培训机构处于垄断地位,培训价格飙升;二是在治理一段时间后,无证无照或有证无照的机构又重出江湖。事实上,第一种治理效应已经在多地出现,校外培训热没有降温,不少家庭的培训支出却进一步增加了。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鉴于此,在规范培训机构时,还需要针对家庭的培训需求进行治理。《意见》为此强调,要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提升教学质量,严明入学纪律,做好课后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培训热”问题。这抓住了培训热的根本所在。如果每所学校都能推进个性化教育,尽力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就会大为减少,由此给培训热真正降温,给孩子和家庭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