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正式推向全国。而就在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后不久,浙江首单“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于8月7日落地杭州,保险客户陆先生夫妇从杭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手中领到了第一笔养老保险金。
说起“以房养老”保险这事,其实已经并不新鲜。早在2013年,国务院就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于2014年和2016年分两批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试点。不过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得似乎并不理想。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对此,不少人将其归咎于中国人的养老观念,比如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就表示,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很多老人难以接受自己辛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这种说法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事实上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一般中国的有产者都倾向于将自己的至少一套房屋作为“祖产”留给后代。而这恐怕也是目前保险产品优先成为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投保的原因所在,因为相较而言,这三类老年人群要么更少顾虑,要么更少选择,尽管可能也不情愿,但最终无可奈何只能走这条路。
与此同时,这一代老年人普遍缺乏正确的保险认知,对“以房养老”保险等形式的养老模式创新,在观念上还不太能接受。他们中的许多人深信钱也好、房也罢,只有攥在自己手里才是最安全的。而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以房养老”保险的推广。但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说,那种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人们的观念,认为“以房养老”这种模式不适合中国,甚至将“以房养老”和“养儿防老”对立起来的观点,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事实上,在住房市场化改革二十年后的今天,许多国人早就已经过上了依靠房屋租金+退休工资养老的生活。一些名下拥有多套房产,自己又上了年纪无法自理的老人,在给后代留出所需的住房后,往往会选择出售房产转而搬进养老院。可以说,正是这部分日益壮大的养老人群支撑起了近些年火热的养老地产和遍地开花的养老院。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一方面民众“以房养老”的需求旺盛,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推出的“以房养老”保险服务却并不受市场欢迎?在我看来,首先还是一个回报问题。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本身存在盈利的冲动。与直接将名下房产拿到市场上去出租或交易比起来,经保险公司过了一手后的回报率,往往并不能令人满意。在房价持续看涨的大背景下,人们自然倾向于持有物业,而不是将其交给保险公司。
更重要的是,相比作为机构的保险公司,老年人无论是在保险知识的储备,还是谈判博弈的能力方面,都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加之现有法律在房价评估、房屋折旧、具体折现年限的设定、剩余资产的分配等方面,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之处,对弱势一方的保护也还有许多不足。所以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老年人在跟保险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往往会表现得非常谨慎。换言之,除非有一天,相关法律及监管手段能够确保保险交易足够的公正性,保守谨慎的老年人才可能放开心防,而这显然需要一个过程。
所以,尽管从长远看,“以房养老”保险这种养老创新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在短时期内,市场对其的接受度恐怕不会太高。(王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