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武汉的宋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去年他想将自己的手机保底资费从每月188元降低至每月128元,却被告知他的手机号属“吉祥号”,无法降低资费。宋先生又提出携号转网至联通,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又称手机号码所参与活动尚未结束,不能携号转网。(8月1日澎湃新闻)
根据宋先生回忆,在他第二次申请降低资费时,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却要求他签署两个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这个号码是专属号,承诺不转网,终身保底。如此说来,“吉祥号”不就是一个坑吗?
还别说,“吉祥号”其实就是一个坑!对此,新闻早有呈现。比如宝鸡的辛先生2015年在中国移动办了两个吉祥号,自己记得最低消费绑定期限是两年,但移动方面却称是十年。又比如,黑龙江手机用户投诉,办卡套餐到期后要求更换套餐,却被告知办卡合同已约定“50年资费不变”。特意通过百度“知道”搜索了一下,关于“吉祥号”的投诉咨询居然高达“811875”条。
600元套餐50年不许变?每月600元话费,一年就得7200元,10年7.2万元,50年的话就是36万元,这家伙,一辆“宝马X2”就这样打没了。
我们不妨来讨论一下“几十年不许变” 、“终身保底”。且不说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每一个事物都处于不断变化中,就说科技越来越发达,漫游费已全面取消,流量费在不断降低,带来的势必就是套餐费的骤然减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岂能还保持“几十年不许变”?这样的霸王条款真的应该见鬼去了。
作为消费者,我们当然也时常会听到商家作出的售后服务“保终身”、价格最低“保终身”等美好承诺,可时日不长,商家关门的关门,我们找谁去?所以商家的“保终身”压根就不靠谱。
不过两者相较,吃亏的永远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不会像商家那样说倒了就倒了,说不在就不在了。商家可以牵制消费者,而消费者却无法牵制商家,典型的就是不平等条约嘛。
还有这个“吉祥号”,到底吉祥与否,吉祥在哪里?对不起,目前也没有针对“吉祥号”的定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多属于电信服务企业合同的特别约定。号码就是号码,非要搞出个三六九等,其目的无非就是制造噱头,打着“吉祥”的旗号,让消费者多套几个。
“降低资费、携号转网是消费者的权利。以‘1390’号段为吉祥号为由拒绝降低资费、携号转网,是人为设置不合理条件,应予纠正。”很想知道,相关方面听了律师的说法后会有所动吗?
都什么时代了,充满迷信色彩没有法律支撑的“吉祥号”,应该取缔了;“吉祥号”这个坑应该捣毁了。(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