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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豆腐有“shi”?网络言行当有边界

来源: 南方网  作者:徐建辉
2018-06-24 09: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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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张显示湖南味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知爽”牌臭豆腐使用“屎”作为配料的包装袋图片在互联网上引发关注。该公司表示臭豆腐包装袋系被人恶意PS,相关内容纯属捏造。随后当地质监部门通报称该品牌臭豆腐产品包装没有网传“屎”的配料成分,当事企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22日澎湃新闻)

  臭豆腐是臭,但那是它的特色,所谓“闻着臭,吃着香”就是这个道理,只要吃过这类食品的人应该都明白。至于说里面是因为含有某些令人作呕的肮脏成分才“臭”的,那绝对是荒唐和荒诞了。即便是这种臭豆腐里真有某种非食品成分,又怎么会公然在外包装上注明呢?除非是这个厂家脑子进水了。

  可见,不管这个品牌的臭豆腐在食品质量上是不是真有什么问题或瑕疵,但在外包装的配料表中出现“shi”字怎么看都不大可能,稍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不会相信。现在当地工商质监部门也已经确认此事系捏造,可这件事是怎么产生的却十分蹊跷。不过毫无疑问,此事要么是好事者的恶作剧,也许是无心之过,要么就是某些人的蓄意抹黑,乃处心积虑、故意诋毁。

  当然,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和事实真相究竟怎样,肇事者有何动机,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现在厂家已经报案,只有等警方深入查证,揪出始作俑者才能搞清楚。

  然而,无论这件事看上去有多么荒谬,厂家和相关部门如何澄清和辟谣,它都在网上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这是不可回避的客观事实。此外,这次事件对那个“味知爽”牌臭豆腐,包括厂家的品牌形象以及其它产品销售产生了多么大的冲击,带来了多么严重的损失,都还要进一步观察和评估。

  这样看来,不管肇事者出于什么动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是不是有意为之,都需要为自己的过错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付出相应的代价。受害厂家也完全有权利依法追究造谣生事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这件事也再一次告诉人们,网络不是无法之地,言行当有边界底线。相反,在网上空间反而需要更加谨言慎行,因为网络是一个开放空间,有时它的传播力和影响度非常惊人。也许你不经意间编了一个段子,发了一段视频或一张图片,却瞬间被疯传和刷屏,造成无法控制和无可收回的影响。所以在网上不是什么谣言都可以信口胡诌,也不是什么无中生有的图都可以“P”,否则一旦中伤他人、形成后果,就要为此承担责任,最后只能追悔莫及。更不用说是为了达到非法目的而故意为之,那样往往还要负担刑事责任。(徐建辉)

  (图片来源:人民网)

关键词:臭豆腐,食品安全,边界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