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此举作为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人社部公报显示,2017年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0202亿元,仍然是收大于支,可以说养老金保发放没有问题。但由于各地养老金不平衡现象突出,部分省份养老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影响养老金可持续发展,而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又需要一个过程,所以中央调剂制度应运而生。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上个月,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随着上述《通知》的印发,意味着养老金全国统筹即将正式起航。笔者以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将会带来多重利好。
对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来说,能从中央调剂中直接获得资金支持,既能缓解养老金支出压力,也能缓解财政补助压力。去年,收不抵支的省份就有7个,预计还会不断增加。虽然收不抵支并未影响养老金正常发放,但这些省份“压力山大”,有中央调剂制度帮助这些省份压力会有所缓解。
对养老金富裕的省份而言,中央调剂给了其适当回馈兄弟省份的机会。比如广东等东部省份养老金结余相对较多,又是劳动力净流入地,外来劳动力为这些省份做出重要贡献。而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多是劳动力净流出地。富裕省份享受了劳动力红利,适当回馈其他省份是应有之义。
从公众的角度来说,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一方面提升了大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因为部分省份收不抵支会让一些职工对自己未来能否领到养老金有所担忧,有中央调剂来保障就可打消这种顾虑。另一方面,中央调剂体现了养老金“互助共济”,能让大家感受到养老金制度温暖、国家温暖。
另外,此举加快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步伐。全国统筹是解决养老金不平衡问题的根本办法,但现实地看,直接实现全国统筹有一定难度,而中央调剂是一种有益探索,先让养老金实现部分统筹,随着上解比例逐步提高以及技术、制度不断完善,养老金全国统筹就有望早日实现。
为了确保中央调剂制度真正落地,《通知》还提出四项措施“保驾护航”。比如“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既能确保各省份上解的资金到位,又能为全国统筹积累一些经验。再如“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就有鼓励、倒逼等作用,是落实制度不可缺少的保障措施。
但要指出的是,中央调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失衡等问题,必须要实现全国统筹,然而实现全国统筹面临不少挑战。目前仍是“地方割据”,各县市自收自支,省级统筹的难度都比较大,更何况是全国统筹。所以,推进全国统筹还需要更多良策更多探索。
养老金相对富裕的省份,要有“同舟共济”思想,才能加快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而收不抵支的省份,也不能等靠中央调节和全国统筹,要有“开源节流”思想,例如“节流”方面要避免养老金被冒领、被挪用等。在“开源”方面要促进企业职工缴纳养老金。(冯海宁)